方一藻,字子元。直隶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崇祯三年(1630年),担任山东副使。崇祯四年,以右佥都御史,担任辽东巡抚。此后累升为兵部尚书。后以大学士巡抚辽东,当时吴三桂“拜其门下”,又与其子方光琛“缔盟为忘形交”。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年),陈新甲主议和,遣一藻赴盛京(沈阳)与清廷接触,于是方一藻派遣一名“瞽人卖卜者”周元忠到清廷洽谈,皇太极基本上同意。方一藻建议用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模式与对方谈判。为黄道周所排斥,连上三疏。和议之事不了了之。
有子方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