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如兰(1528年—?年),字子化,号晋室,直隶大名府大名县人,民籍。
治《诗经》,正月十一日生,行一,由府学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九十名。年三十八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八十六名进士。刑部观政,四十五年十月授知石首县,隆庆四年(1570年)七月调襄阳县,五年五月擢南京户部主事,司钞江口及扬州,皆以廉闻。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官至户部郎中,卒。
曾祖窦广;祖窦绍;父窦宝,庠生封主事;前母陈氏;母范氏,封安人。具庆下,妻钱氏,弟如桂(监生);如芝(主簿)。
窦如兰(1528年—?年),字子化,号晋室,直隶大名府大名县人,民籍。
治《诗经》,正月十一日生,行一,由府学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九十名。年三十八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八十六名进士。刑部观政,四十五年十月授知石首县,隆庆四年(1570年)七月调襄阳县,五年五月擢南京户部主事,司钞江口及扬州,皆以廉闻。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官至户部郎中,卒。
曾祖窦广;祖窦绍;父窦宝,庠生封主事;前母陈氏;母范氏,封安人。具庆下,妻钱氏,弟如桂(监生);如芝(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