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天府”(1661年-1683年)是台湾明郑时期“东都明京”的行政单位,由南明延平王郑成功打败荷兰东印度公司后所设立。承天府衙门置于赤崁楼,主官为承天府府尹。1683年台湾郑氏投降清朝后,清朝废除承天府,改“台湾府”。
1661年,郑成功攻占南台湾后,将台湾赤坎定为东都明京(今位于台南市中西区),设置承天府,管辖天兴县与万年县。
1662年,郑经于永历帝死后,改“东都”为“东宁”。
1664年至1683年之间,郑经将原属承天府辖下的两县,升格为天兴州与万年州,并增设澎湖、南路与北路三个安抚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个层级平行的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