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殿鹏(1869年8月22日—1933年10月4日),幼名岩松,字子程,号南溟:349,台湾府台湾县(今台湾台南市)人,诗人、报刊记者及编辑。
胡殿鹏生于同治八年七月十五日(1869年8月22日),世居台湾县吕祖庙前胡厝(今台南市中西区开山路52巷8号),为胡沧海长子,下有2弟:349-350。胡殿鹏曾补博士弟子员,光绪十七年(1891年)与陈渭川、谢石秋、赵云石(赵锺麒)等人组织“浪吟诗社”:350:165。
乙未战争爆发时胡殿鹏随父及庶母避居厦门,其母和新婚不久妻子及两名弟弟留在台湾:350,1896年胡殿鹏独自返回台湾:165,1898年任《台湾日日新报》汉文部通信记者:350,后又至《台澎日报》当记者,为连横同事:350。1905年连横在厦门创办《福建日日新闻》,邀请胡殿鹏前往任职,后因该报鼓吹讨伐清朝,遭当局顾忌而被关闭,故胡殿鹏在厦门待了1年多便回到台湾:350-351,在《全台报》任职时事版编辑:183,1906年与连横、赵云石、谢石秋等共组“南社”:350-351:165。
1914年胡殿鹏妻子李仙过世,悲痛之下患上精神疾病,闭门隐居,经济愈发穷困,有一对子女被亲戚扶养,但30几岁便过世:166。胡殿鹏精神状况恢复后开始“设帐授课”,撰稿刊登各报,为《台湾诗荟》主要作者:166,作家洪铁涛为其徒弟:351。晚年娶中医刘扬名长女刘金娘:166,1933年10月4日,胡殿鹏去世:351。
国立中山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龚显宗认为胡殿鹏诗作以“狂放旷达”知名:183,连景初亦说其“才华洋溢,所为诗文,气局雄浑,豪迈逸宕,然几被世俗之人自为‘疯子’。”:39但胡殿鹏写诗的题材、文词时常与其他诗文重复,咏物诗部分作品体会不深,旅游诗以台湾为主,有部分“写景生动”,但多数诗词写得较为草率:183。〈五江曲〉为胡殿鹏代表作:130,龚显宗认为其酬赠之诗不算佳作,但仍可发现该者的社交网络:183。
胡殿鹏诗作仅存数十首,龚显宗称胡殿鹏怀古诗作以〈台湾怀古〉七首最具代表性,前五首歌咏郑成功亦有描写宁靖王、五妃之诗,〈大陆吊国〉八首则则凭吊清朝灭亡,前四首由清朝皇室宫殿回溯长白山,后四首以人作为对象,分别描写西后、庆王、隆裕后、袁世凯,诗中多给予西后、庆王正面评价,隆裕后负面之词居多,袁世凯则受其推重:170-171。〈无字碑〉:“绝顶森幢盖,赢秦亦立碑;字无仓颉制,石是祖龙移。赋白开生面,高坚相有皮;泰山窥玉女,应笑焚坑痴。”则具警世意味,以笑做结尾,实含悲痛及愤怒:171。
龚显宗认为胡殿鹏咏物诗“颇富巧思,能开拓新题材,赋以新意。”亦曾描写科学新物,以〈飞机〉十二首为代表,但作者对飞机性能不甚了解,也没有亲自体验,仅能以“飞机”之题目发想内容,故诠释并不正确:172-173。
胡殿鹏旅游之作有〈过澎湖〉、〈安平〉、〈蓬壶书院〉、〈新高山〉、〈新运河〉、〈宁南石屃〉、〈澄台览古〉、〈施琅别墅〉、〈西湖三绝〉等均为五言绝句,另有〈台湾杂咏〉四十首、〈鸡笼八景〉,皆是七言绝句,前者以〈台湾首学〉开端,〈龙舟竞渡〉结尾,〈鸡笼八景〉收录〈鸣秋噋〉、〈观涛岩〉、〈七星屯〉、〈小桃林〉、〈饮冰壑〉、〈大观阁〉、〈晴雪峰〉、〈仰天池〉八景:174-176。
胡殿鹏以七言古诗及乐府见长:39,连景初表示〈长江曲〉、〈黄河曲〉、〈汉江曲〉、〈湘江曲〉、〈曲水曲〉:39等〈五江曲〉为其代表作:39,因并未实际去过这些地方,故以各种资料写成该五曲。〈长江曲〉描写名胜、古迹、人物,彭国栋在《广台湾诗乘》中表示:“自古咏长江者,无逾于此,与宋马长远的长江万里图并存。”〈黄河曲〉篇幅大致上和〈长江曲〉相同,文学家谢星楼在〈读曲十二则〉中说道:“上下千古,空所依傍,是为秦汉以来乐府中独辟境界者。”:176-179《台湾古典诗词读本》亦表示该二曲“篇幅之宏伟,气势之磅礡,令人赞叹。”:130
龚显宗认为胡殿鹏绝句不如律诗,古诗又比律诗更佳,其中以七言古诗写得最好,五言古诗亦可,〈东南行〉六篇为五言古诗的代表作,自泰山开始写起,中叙张良、刘基,后描写南京、扬州、苏州景色,以太湖做结尾:179-180。
龚显宗认为胡殿鹏酬赠之作比起其他座呠较为逊色,〈吊陈进士省三公〉称其科举考试皆传捷报,可称为“循吏”,具行状性质,〈追悼会魁许蕴白〉以“诗臣”、“经纬武文”等字眼推崇,此外亦与黄欣、赵锺麒、吴子瑜、施士洁有所往来,曾赠与他们诗文。1928年胡殿鹏写出七言古诗〈再赠固园〉,该诗获书法家杨草仙抄录并贴在围屏上:181-182。
1933年10月4日胡殿鹏过世,19日黄谿荃(即黄溪泉,黄欣之弟)及王卧蕉在《台南新报》刊登挽诗二首,21日黄谿荃、陈寄斋再度刊登挽诗,黄谿荃称其“健笔”,王卧蕉赞其“霸才”,陈寄斋誉为“一字师”:167。连横亦称:“台南胡南溟,狂士也。文狂,诗狂,人遂以为狂,然每一篇出,读者咋舌!”:39
著有《南溟诗草》及《大治一炉诗话》,均未刊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