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山(满语:ᠣᡧᠠᠨ,穆麟德转写:,1770年-1838年),字润泉,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刑部尚书。
嘉庆元年,登丙辰科进士。历官广东保昌县知县、山西浮山县知县、甘肃会宁县知县、皋兰县知县、甘肃安西直隶州知州、陕西邠州直隶州知州、陕西同州府知府、陕西西安府知府、陕西督粮道、河南按察使、陕西布政使、陕西巡抚(陕西布政使署)、兵部侍郎(坐衔)、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坐衔)、陕西巡抚、陕甘总督(陕西巡抚署理)、兵部尚书(坐衔)、右都御史(坐衔)、陕甘总督(陕西巡抚署理)、太子少保、陕甘总督(陕西巡抚署理)、四川总督、成都将军(四川总督兼署)、太子太保、刑部尚书、正蓝旗汉军都统。道光五年(1825)擢陕西巡抚,寻署陕甘总督。六年,张格尔兴回疆之乱,清大兵进剿,受命筹备军需、粮饷。事平,以办理得宜,赏头品顶带。道光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授四川总督。任内严格鸦片之禁,征讨少数民族起事,多有政绩。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十八日接替成格调任刑部尚书,七月九日病故。晋赠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