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安·约翰·迪特里希·西奥多·冯·格罗特斯男爵(德语:Freiherr Christian Johann Dietrich Theodor von Grotthuß,1785年1月20日-1822年3月26日),通称西奥多·格罗特斯(德语:Theodor Grotthuß),是德裔立陶宛化学家。他在1802年首创电解理论,并在1817年制定光化学定律而留名于世。他提出的电解理论咸信是人类对格罗特斯机制(英语:Grotthuss mechanism)的初次描述。
格罗特斯于1785年时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选侯国莱比锡,他的双亲原本住在立陶宛大公国,之后才搬到莱比锡。他从小便对自然科学感兴趣,先在莱比锡当地学习,之后再进入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读书。有几位知名科学家当时在该校任教,包括安东尼·弗朗索瓦·德·福克罗伊(英语:Antoine-François de Fourcroy)、克劳德·贝托莱及路易-尼古拉·沃尔克兰等。
由于德法关系日趋紧绷,格罗特斯不得不前往意大利,在那不勒斯住了一年。1800年,意大利物理学家亚历山德罗·伏特发明电池,为科学家提供实验所需的电力来源,在欧洲各地科学实验室广为使用。当时已发现水、酸与盐溶液产生的电解作用,但尚未有人提出合理的科学解释。格特罗斯积极进行电解实验及解释原理,并在居留意大利期间,于1806年发表相关论文。他首先提出:电荷传输并非透过粒子振动,而是透过化学键的断裂与重组;这是科学家首次正确描述电解质中的电荷传输基本概念,称为“格罗特斯机制”。他对水溶液电荷传输的理论,至今依然有效;当代的“质子跳跃”(英语:Proton hopping)机制便是在“格罗特斯机制”的基础上加以修正改良。
提出电解理论后两年,格罗特斯住在罗马、其他意大利城市与巴黎等城市,最后途经慕尼黑、维也纳,回到俄罗斯帝国。1808年起,格罗特斯住在其母亲于立陶宛北部的庄园里,用他搜集到的、有限的研究设备展开电学与光学研究。1822年春季,格罗特斯因健康问题导致的抑郁症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