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委员会(日语:運輸安全委員会/うんゆあんぜんいいんかい ?, 英文:Japan Transport Safety Board, JTSB),是日本政府的一个机关,专责航空、铁道及水运的重大事故调查,调查其发生原因,并提出改善建议以防止再发生。该委员会是国土交通省的外局,总部在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
JTSB的前身是航空、铁道事故调查委员会与海难审判厅(日语:海難審判庁)。为统一事权,参考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的制度,于2008年10月改组合并为运输安全委员会。JTSB标志的球面代表需要探究、保持独立和公道,线代表空气、地和海,绿蓝色代表安全。
2007年8月,国土交通省就新设运输安全委员会向总务省行政管理局提出要求,同年12月国土交通大臣与总务大臣达成共识,2008年1月29日向国会提出相关法案,4月25日通过,10月1日正式成立。
运输安全委员会的母体“航空、铁道事故调查委员会”是依据国家行政组织法(日语:国家行政組織法)第8条所成立的“审议会等”,其委员长与委员的任命须由两议院同意,并设有事务局,具有一定独立性。然而,委员会的职员是由国土交通大臣任命,针对事故并没有直接建议权等权限。改组后的运输安全委员会成为以国家行政组织法第3条为依据法条的外局,不仅有独立的人事管理权,也拥有对事故相关者提出意见的权限。此外,过去海难审判厅中的惩戒审判机能由新设的海难审判所(日语:海難審判所)执行。海难审判所最初是规划为运输安全委员会的附属组织,之后改变方针,成为国土交通省直属的“特别机关”。
事故发生时,运输安全委员会为了探究事故原因并防止再次发生而进行调查,因此会与警察机关为了追究刑事责任所进行的捜查活动同时进行。为了改善人员讯问与现场取证等的流程,两方会以备忘录的方式进行事故调查与犯罪捜查。原则上,日本对于事故现场的保存与相关物证的扣留由警察方处理。
事故调查的报告书是否能用于刑事诉讼一直受到质疑。芝加哥条约第13附约3.1条表示“事故或意外调查的唯一目的,是为了预防事故或意外的再次发生。追究过失及责任非调查活动之目的”,明确区别刑事调查与事故调查。为了避免相关人士因担心责任追究而避谈对自己不利的证言,使得无法究明真正的事故原因,因此事故调查获得的口述等证据不得用于事故调查以外的领域。然而,现在日本在审判过程中尚未完全排除事故调查报告,有可能会造成证人的寒蝉效应。
负责现场调查的调查官隶属于事务局,非委员会。
运输安全委员会的内部组织由运输安全委员会设置法、国土交通省组织令与运输安全委员会事务局组织规则订定。
首席地方事故调查官、次席地方事故调查官及统括地方事故调查官派驻于函馆、仙台、横滨、神户、广岛、门司、长崎、那霸。
在地方海难审判所(含那霸支所)的所在地设有事务所,横滨、神户、广岛、门司等事务所所长为首席地方事故调查官,函馆、仙台、长崎等事务所所长为次席地方事故调查官,那霸事务所长为统括地方事故调查官。
这些地方事务所非组织法令上的正式组织,组织法令规定于地方配置地方事故调查官。
地方事故调查官除了调查旅客死亡等的重大船舶事故,也对航空事故与铁道事故进行初步调查。
现任委员长及委员如下。
坐标:35°40′31.9″N 139°45′4.6″E / 35.675528°N 139.751278°E / 35.675528; 139.75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