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马尔森号商船(英语:Geldermalsen)是一艘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它最后一次航行时载着茶叶、瓷器和黄金,从中国广州驶往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这艘船在航行了16天后,于1752年1月3日在南中国海触礁,4日沉没。英国寻宝人迈克尔·哈彻(英语:Michael Hatcher)于1985年5月11日发现了沉船,打捞货品后委托阿姆斯特丹的佳士得拍卖,佳士得称为“南京船货”(英语:Nanking Cargo),因此此船也被称为“南京”号。其中瓷器拍得一千三百五十万美元,创下瓷器拍卖史上第二高的纪录。
该船的建造始于1746年10月,由船主亨德里克·拉斯指挥。该船长45.7米(150英尺),宽13米(42英尺),载货量1,150公吨。九个月后,于1747年7月10日交付。该船名称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一位董事在海尔德马尔森的家庭度假庄园。
它最后一次航行的货品包括686,997磅茶以及147块金锭,203箱瓷器用来压舱(粤语:壓艙)。茶是当时船上最值钱的货品,但瓷器是后来打捞出来最值钱的物品。船上瓷器货单如下:171套全套餐具(18-144人份),63,623个茶杯和茶碟,19,535个咖啡杯碟,9,735个巧克力杯碟,578个茶壶,548个牛奶壶,14,315个平底餐盘,1,452个汤盘,299个痰盂,606个呕吐盆,75个鱼缸,447个菜碟,1,000个圆形碗碟,195个奶油碟,2,563个碗碟,821个大啤酒杯,25,921个粥碗。该船配备了24门生铁炮和2门青铜铸炮,36支枪(步枪或手枪),100枚手榴弹,25支宽剑,27支长矛,3000磅火药,18个镣铐和24个手铐。它于1851年12月20日离开广州,前往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它于1852年1月3日触礁(英语:Ship grounding)(它撞到的Stellingwerf海军上将礁位于印尼廖内群岛民丹岛西南方约25英里),4日凌晨沉没,全船112人中32人获救。
1985年5月11日,迈克尔·哈彻(英语:Michael Hatcher)用了十周的时间,用声纳探测到了这艘沉船,并且将船上的货物打捞出水——包括239,000件瓷器、125块金锭共45公斤重,还有两门刻有东印度公司缩写字母VOC的青铜铸炮。船上载的茶叶虽然干扰打捞时的视线,但在沉船时也吸收了冲击力,使得多数瓷器没有受损。在沉船旁边找到的金锭是十两大小,每个重364到371公克。有18块是非常少见的鞋形金元宝,刻有一或两个“吉”字,称为“南京鞋”;其余107块是方形金条,底部略为凹陷如船,刻有“鼎元”、“元记”、“宝”等字。金锭在清朝不常作为货币使用,主要是作为商品以及出口。
哈彻将打捞的货品后委托阿姆斯特丹的佳士得拍卖,因为18世纪时南京是瓷器贸易的中心,佳士得决定将拍卖品称为“南京船货”(英语:Nanking Cargo)。佳士得制作了打捞过程的视频,送给分店及古董商,并对国际媒体举行记者会,由哈彻展示部分拍卖品。1986年4月,佳士得举行中国文物专场拍卖会,拍卖从船上捞出的15万件中国瓷器以及金锭。中国国家文物局文物处准备了三万美元,希望买回一些文物,但因起拍价格过高,在拍卖中空手而归。这批瓷器共拍得一千三百五十万美元,其中最高价是一套144人份的餐具,由一位瑞士收藏家以$332,707美元买下,一套120人份的餐具也以$261,475美元卖出。最高价的金锭是一个“南京鞋”,以$80,819美元卖出。
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795年破产后收归国有,因此荷兰政府提告,主张对于该船货品的所有权。后来双方以收益的10%庭外和解。
哈彻将一些瓷器碎片捐给格罗宁根博物馆,美国艺术家黛安·K·W将馆藏瓷器上的花纹转印配上说明文字讲述沉船的故事,她的创作于2014年在檀香山艺术博物馆展出。
受到该船文物的影响,中国与印尼针对水下文物而立法。中国1989年制定了《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于遗存于中国领海内的文物,均属中国所有;对于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中国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