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魁(1791年-1862年),字梅谷,索绰罗氏,满洲镶白旗人,晚清大臣。
嘉庆二十四年已卯科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刑部主事,迁中允。历庶子、侍讲学士、詹事、通政使、左副都御史。二十二年,出署山东巡抚。二十三年,擢礼部尚书,管理太常寺、鸿胪寺。时黄河在中牟决口,督修河工,堤坝屡溃,被革职召还,降为三等侍卫。
道光二十七年,召授礼部侍郎,调刑部。二十八年,复授礼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咸丰二年(1852年),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七月,擢工部尚书。三年,调礼部,充总管内务府大臣,罢直军机。五年,迁刑部尚书。八年,复调礼部。十年,因谢恩奏折失检,被降调为刑部侍郎。同年秋天,英法联军内犯,被命署右翼总兵,充巡防大臣,主管京师西城治安。麟魁约束部下,组织民防,下令家家闭户,堆积柴薪,事急即放火与敌人同归于尽。十一年,迁左都御史,兼正白旗蒙古都统,不久升兵部尚书。同治元年(1862年),拜协办大学士。不久,奉命与沈兆霖赴甘肃平乱,行至兰州,数日遽卒,谥文端。《清史稿》有传。
子恩寿,特赐举人,中同治十三年进士,官至陕西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