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忠(1834年-1896年),原名郑金,绰号“大口金”,字参泉,广东三水人,清朝广东水师将领。
本籍三水,年长时经同乡介绍到佛山的一家米店做舂米工人。他善于武艺,但在某次比武间打死了对手,畏罪回乡。正好当时他的表哥陈金釭组织全胜堂正策划反清运动,于是便加入。咸丰四年(1854年),陈正式起义,于是他便和起义军一起征战粤北、广西、湖南等地,立下了不少战功,但他品质恶劣,在军中骄横跋扈,排斥异己。他在一次和清军作战间,因为妒恨先锋陈洪的战功而将其射杀。同治元年(1862年)春,他占领罗定泗沦后,当地一郑氏大族请求保护,他答应了。之后,乡民大犒义军,而他却在饱醉后下令烧杀村中男女,共约五千人。同治二年四五月间,广东陆路提督昆寿调重兵攻击信宜,他动摇下派出心腹见昆寿表达降意,并劝陈金釭投降,被陈所痛斥。九月七日,他将陈软禁。十五日,清兵占领信宜城。
降清后,他得到了五品军功衔。昆寿让他率领其旧部为一营,号安勇营,并参加围剿太平天国部队,攻克广西岑溪,赏都司衔,改名郑绍忠,后被提为罗地协副将。光绪二年,赐为秩一品,穿仙鹤补服。光绪五年又因镇压海南岛起事用功,授黄马褂。十年,署理广东陆路提督,率兵转战福建,广西省,镇压起事。十五年改授湖南提督,封振威将军。十七年,调返广东,封光禄大夫,赏花翎红头顶戴,任广东水师提督,封振威将军,驻虎门。二十年,他六十岁大寿时,慈禧赐了亲笔手书寿字和一碧绿玉雕大白菜,并赐兵部尚书衔。二十二年,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