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监察局(立陶宛语:Valstybinė Mokesčių Inspekcija)是立陶宛财政部的税务监理机关,职责为征收及管理税款、筹募国家预算收入、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实施及执行税法规定、保护纳税人权益等。
立陶宛税务机关的历史可追溯至16至18世纪立陶宛大公国的财政法庭及财政委员会。 现代税务机关的成立则自1918年立陶宛财政部设立的财政及税务部门,该部门当时并非独立机关,并由财政部长兼任首席税务官。
1990年,立陶宛通过新法,设置“国家税务监察局”,并于1995年以独立行政机关的形式成立。1996年,该局与欧洲各国税务机关共同创立欧洲内部税务管理组织(英语:Intra-European Organis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s)。目前该局政务、职权法源皆来自《2004年税收管理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