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元烨(?-1650年11月28日(永历四年十一月乙卯)),字暗然,兖州府东阿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于元烨是大学士于慎行的从孙,曾任中书舍人、历常州通判、刑部员外郎、郎中。之后外任黎平知府,驾驭当地横行不法的武官;累迁长沙佥事、下湖南参政、湖广右布政使,期间为政保持大体,不渴求声誉,关怀当地人民。永历帝即位,他升任太常卿、兵部右侍郎、协理京营,调往工部监督钱法。很快他在全州迎接永历帝,再陞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总督两广,掌管刑部和工部。郝永忠部队来到,他请求瞿式耜不要开城接纳部队,未得允许;其后改管刑部,摄任户部,被弹劾辞官。
永历三年(1649年)九月,朝廷起用于元烨总督云南,很快改为总督楚豫,兼巡抚汉黄。次年(1650年)王化澄与张同敞不合,移他任兵部、左都御史,总督广西、湖广,赐尚方剑方便行事,驻在新宁。楚地沦陷,吴其靁上表专任张同敞,于是永历帝罢免于元烨;胡一青上疏留任,他改为总督广西,与瞿式耜不和。云南将领赵应选势力强大,他打算巴结以自助;有一名少女曾许配给王永祚的儿子,元烨将他改嫁为给赵应选的儿子,结果令赵应选、王永祚不和睦,部将离心。同年十一月,清兵逼进桂林,他在灵川自刎而死;妻子贾氏及女儿上吊自杀,通判刘秉中也被杀。于元烨机警擅长应变,能联络各勋镇,但个性儿戏不能秉正,被时人看轻。南明朝廷得知他自杀,追谥忠愍,赠刘秉中为光禄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