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汉语拼音:Yín Xiàn;吴语宁波话:Nin-yu)是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历史上的一个县,今舟山市曾含于县境内。
鄞县是中国大陆少数由秦时设置并沿袭至近代的县,县名相传来源于县治所在的赤堇山。《国语》中有“句践之地,东至于鄞”的说法。汉朝时属会稽郡,王莽时改名谨。汉至南朝为大县。
隋朝时,鄞县、鄮县、余姚县并入句章县。唐朝时为上县,武德四年(621年)析故句章县置鄞州,治所位于县东南,辖区覆盖鄞县大部。武德八年,废为鄮县。五代时,为吴越国辖地。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吴越国因避梁朱茂琳讳,改鄮县为鄞县。属明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析置昌国县。南宋时,明州改为庆元府,仍隶之。宋时,鄞县为望县,元时为上县,属庆元路。明初属明州府,后属宁波府。
唐代以前,宁波府治位于鄞县小溪(今鄞江镇一带),中唐以后方才迁移到三江口。自隋至清末,鄞县(句章、鄮县)均为为附郭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宁波市区一直为鄞县县治所在。1949年的辖境包括现海曙区全部区域、鄞州区全部区域和江北区姚江西段以南、姚江湾头段以南、白沙街道以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波市区从鄞县分立。2002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设立为宁波市鄞州区。2016年,鄞州区、江东区、海曙区以奉化江为界进行重组,江东区和鄞州区东部成立新的鄞州区,海曙区和鄞州区西部成立新的海曙区,原鄞县区域为鄞州、海曙两区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