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仑森林铁路为一座位在台湾花莲县木瓜山区的森林铁路系统,是花莲县境内包括林田山森林铁路与岚山森林铁路在内的三座花莲山区林业铁路之一。整座运输系统由7条铁道路线与5条索道所组成,原管理单位为木瓜山林场哈仑工作站,当哈仑工作站停止伐木业务并裁撤后,伴随的整座森林铁道系统于1989年(民国78年)放弃使用至今,并已呈现荒废状态。
曾有铁路支线于沿荖溪连结台东线的平和车站,惟路线已不存。
哈仑森林铁路的设立,最早是在台湾日治时期1930年(昭和5年)由当时的花莲港木材株式会社开始进行林业铁路的铺设并执行伐木业务。
二战后,台湾省政府接收日本台湾总督府所遗留下来的伐木机具与既成铁道继续进行伐木业务,在1951年(民国40年)将木瓜山的伐木业务及相关铁道设备改由花莲县政府设立的木瓜山林场来经营,并接续日本人已留下之路线继续兴建完成大景、哈仑轨道总共23.5公里及4座索道。1958年(民国47年)木瓜山林场收归省政府营运,1960年(民国49年)2月,依照省政府之指示,将木瓜山林场、太鲁阁林场、花莲山林管理所所辖属之新城、寿丰、凤林三个分驻工作站与林田山工作站并入木瓜林区管理处。整并完成后,哈仑林业铁路继续延长轨道。1965年(民国54年)完成5号索道,并且在当时哈仑的伐木业务达到了全盛时期,当时总计索道共5座,全长4707.12米,轨道全长49.51公里,而自山区砍伐之木材经铁道与索道运输后再运送到现今花莲鲤鱼潭旁的池南工作站地面上进行加工处里。
1977年(民国66年)以后,台湾省政府实施“台湾林业经营改革方案”,将台湾的森林经营改以多目标的保育与利用为前提,而使得伐木业务逐渐减少,当时的哈仑工作站也开始结束伐木业务,改以造林为主,尔后在1989年(民国78年)木瓜林区管理处和前玉里林区管理处合并成立花莲林区管理处,而原隶属于木瓜林区管理处的哈仑工作站正式裁撤,连带的哈仑林业铁路也正式废弃使用至今。
哈仑林业铁路废弃后,仅将鲤鱼潭湖畔旁原哈仑林业铁路平地伐木集材地-池南工作站,改建为池南国家森林游乐区以供观光,其余山区中的林业铁路则目前无计划用做观光用途而进行修复。
2002年,时任花莲县议员黄宪东提出“南温泉、北缆车”构想,获花莲县政府采纳并于2004年陪同时任行政院经建会副主委张景森实地会勘,林务局亦提出可行性计划建议书,时任行政院长游锡堃裁示全案需中央与民间共同投资且行政院愿意补助新台币15亿元,但后因征求民间投资没下文之情况下而延宕;2014年9月,花莲县政府以花东基金补助新台币600万办理可行性评估计划在六十石山、赤科山与鲤鱼潭推动“观光缆车”计划,花莲县议会亦表示支持“南温泉、北缆车”,其中鲤鱼潭的观光缆车即以原哈仑森林铁路所留下之索道哈仑缆车站、台铁志学站作为连结点,惟迄今仍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