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台湾清治时期的民变之一,由发起人吴福生藉中部大甲西社事件乘机起事的反清事变。
原籍福建漳州之吴福生迁住至凤山县,虽有地两甲,却终日不事生产。由于其曾参与朱一贵事件,加上平日又常与罗汉脚往来,便引起地方官的怀疑。得知自己被怀疑的他,因而心生不安。适逢1732年大甲西社的平埔族起事,为平此乱,驻台湾营兵多被抽调至中部。吴福生便挑此时机,与熟识的五名友人相约起事。
吴福生先与熟识的林好、吴慎、许筹及杨秦结拜为兄弟,由其自封元帅,指派识字的杨秦为副元帅,并找来谢倡为军师,其他三人则为国公等。2月28日,起事六人与数十名朱一贵旧部会合,竖起写有“大明得胜”的旗帜。3月28日,乘夜放火焚烧凤山城附近的冈山营,3月29日再烧石井汛与汛塘等地,并另派人攻占埤头(今凤山市)布店。乘此势,吴福生等人在一星期内聚集超过300人参与。4月2日焚烧万丹巡检衙门,但被怀忠里义民所推举的大总理侯心富率义民追入内山外。4月5日,终与官府军队于凤山城外发生两天夜战役,其中28人以竹篙枪(竹杆)杀害满清守备张玉。后因怀忠里侯心富、李炳凤、张日纯和锺南魁等义民执“大清”旗号前来相助,加上台湾镇总兵官王郡带兵支援,致使吴福生败退逃亡。同年5月,共30余人被捕,而吴福生于5月3日被清军拿下,其后遭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