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满语:ᠰᠠᡥᠠᠯᡳᠶᠠᠨ
ᡠᠯᠠ
ᡤᠣᠯᠣ,穆麟德:),为清朝的东三省的一个省。
同治年间有黑龙江省的名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设黑龙江巡抚、民政司、提学使、度支司、提法司。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度支司,省治所在齐齐哈尔(龙江府)。
黑龙江省(满语:ᠰᠠᡥᠠᠯᡳᠶ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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ᡤᠣᠯᠣ,穆麟德:),为清朝的东三省的一个省。
同治年间有黑龙江省的名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设黑龙江巡抚、民政司、提学使、度支司、提法司。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度支司,省治所在齐齐哈尔(龙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