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于1878年创作的作品为77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创作目的是为了题献给他的朋友,小提琴家约瑟夫·约阿希姆。这是勃拉姆斯唯一的小提琴协奏曲,且据约阿希姆所说,本曲是最伟大的四部德国小提琴协奏曲之一:
德国人有四部小提琴协奏曲。最伟大的毫无疑问是贝多芬的。勃拉姆斯的则认真地和它争夺第一的位置。最丰富、最诱人的是布鲁赫的。但是最内敛的,是门德尔松的作品,那是内心的一颗宝石。
这部小提琴协奏曲的配器包括独奏小提琴,2支长笛,2支双簧管,2支A调单簧管,2支巴松管,2支D调自然圆号(英语:Natural horn),2支E调自然圆号,2支D调小号,定音鼓和弦乐(英语:String section)。尽管勃拉姆斯在管弦乐作品中使用自然(无阀键)圆号,但即使在他的时代,有阀键的圆号也一直被用于实际演奏中。
这部协奏曲使用了标准的协奏曲形式,即快-慢-快的三乐章结构:
原先勃拉姆斯计划像他的第二钢琴协奏曲一样使用四乐章结构,并且安排中间的乐章是一首谐谑曲,勃拉姆斯意图用这一乐章来说明这是一部交响性的协奏曲而不是演奏大师的炫技作品,但后来这一乐章被删除并被勃拉姆斯所说的“微弱的柔板”所取代。一些被删除的片段在他的第二钢琴协奏曲中呗重新使用。
勃拉姆斯通常会承担分割乐句的工作,但他不怎么愿意用圆滑线的细节去标记弓法,于是他向约阿希姆征询小提琴独奏部分作曲的建议。八月,勃拉姆斯通知约阿希姆“一些小提琴段落”将会通过邮件发出,而约阿希姆表示愿意合作并且则期望这部协奏曲会是可演奏的和惯常的,但他的建议并没有全部体现在最终的总谱上。在第一乐章中出现的的华彩乐段,最常见的是约阿希姆的版本,但很多人也提供了备选,包括莱奥波德·奥尔,亨利·马尔托(英语:Henri Marteau),马克斯·雷格,弗里茨·克莱斯勒,雅沙·海菲茨,乔治·埃内斯库,奈吉尔·肯尼迪,奥古斯丁·哈德利希(英语:Augustin Hadelich),约夏·贝尔以及蕾切尔·巴顿·派因(英语:Rachel Barton Pine)的录音。值得一提的是鲁杰罗·里奇(英语:Ruggiero Ricci)的一份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的录音包括了他演奏的十六个不同版本的华彩乐段。
约阿希姆在1879年1月1日于莱比锡首演了这部作品,他坚持以贝多芬的同样为D大调的小提琴协奏曲开始音乐会,以勃拉姆斯的结束。约阿希姆的决定可以被理解,但勃拉姆斯仍抱怨说:“D大调太多了——且曲目过于单调。”约阿希姆不是在演绎两部公认的作品,而是演绎一部公认的和一部新的高难度作品(勃拉姆斯以难度著称)。这两部作品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比如,勃拉姆斯在管弦乐团的引子后让小提琴在定音鼓的伴奏下进入:这显然是对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中定音鼓的非常规使用的致敬。
首演由勃拉姆斯指挥。首演后到出版前,由弗里茨·西姆罗克(英语:Fritz Simrock)进行了多处修改。
评论家对这部作品的反响褒贬不一:有谣传称勃拉姆斯委托的维也纳首演的指挥汉斯·冯·彪罗和小提琴家约瑟夫·海尔姆斯伯格(英语:Joseph Hellmesberger Sr.)都认为这部作品与其说是为小提琴而作,不如说是“反小提琴”(against the violin)。然而大众却热烈地喜爱这部作品。亨里克·维尼亚夫斯基称这部作品是“无法演奏的”,而小提琴演奏大师萨拉萨蒂则拒绝演奏这部作品,因为他不想“站在台上,手里拿着小提琴,然后听双簧管吹着柔板中唯一的旋律”
与这些评论家相对的是,现代聆听者通常认为勃拉姆斯不是在创作小提琴演奏大师用来炫技的工具,他有着更高的音乐目标。类似的评价也出现在其他伟大作曲家的弦乐器协奏曲中,如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和柏辽兹的哈罗尔德在意大利(英语:Harold en Italie),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独奏者“几乎是乐团的一部分”。
第三乐章在保罗·汤玛斯·安德森2007年的电影《血色将至》中被使用了两次,包括片尾。
第一乐章中独奏小提琴的进入在艾莉西亚·凯斯2004年的歌曲中被大量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