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予(1936年5月4日-2020年9月8日),男,湖南长沙人,中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涉外经济法研究与教育,是中国国际私法学科的重要开拓者和先驱者。
余先予也是一名兼职律师,擅长办理经济、民事案件,懂英语、日语、俄语。
1951年进入湖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结业后在湖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工作。1957年9月调干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6年5月北京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1966年5月至1990年7月,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工作,历任教员、讲师、副教授、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期间,曾于1972年4月至1979年7月任复旦大学讲师、学报编辑。1990年7月至1995年3月,担任宁波大学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国际私法与民商法研究所所长。1995年4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台经济与法律研究所名誉所长,2001年5月退休。也长期受聘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担任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顾问、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创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对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贸易法、涉外经济法、东京审判有深入研究,著述颇丰,影响深远。
2020年9月8日凌晨5时56分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逝世,终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