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乐(1506年-?),字宪夔,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福建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历官户部主事,二十六年九月因户部尚书王杲案被降调外任,任广东顺德县知县,三十年升常州府通判,后官浔州府知府。
曾祖方文谟;祖父方思善,义官;父方仲绅,母林氏。严侍下。兄方大顺(贡士)。弟方大恩、方大章、方大恺、方大本、方大观、方大旭。
方大乐(1506年-?),字宪夔,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福建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历官户部主事,二十六年九月因户部尚书王杲案被降调外任,任广东顺德县知县,三十年升常州府通判,后官浔州府知府。
曾祖方文谟;祖父方思善,义官;父方仲绅,母林氏。严侍下。兄方大顺(贡士)。弟方大恩、方大章、方大恺、方大本、方大观、方大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