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鼎是1981年12月于陕西扶风县黄堆乡(2002年与原法门镇、建和乡、黄堆乡改制合并为法门镇)下务子村由农民王长成发现的铜器窖藏(编号81FXJ:)出土的两件铜鼎之一,经年代断定为西周中期,内有铭文54字,是少数先秦之前的长篇铭文青铜器。,现藏于陕西周原博物馆。
陕西扶风县黄堆乡(2002年与原法门镇、建和乡、黄堆乡改制合并为法门镇)下务兹村的一名农民在村子200米处附近发现了一个窖藏,窖藏口径120厘米、深150厘米,农民马上报告给陕西扶风县文管所,陕西周原博物馆随即派人到现场勘查,经判断为西周建筑基址,出土两件青铜鼎,分别是师同鼎和弦纹鼎,弦纹鼎出土时置于师同鼎内。
师同鼎通高35厘米、口径34厘米、腹深20.5厘米、重10.5千克。鼎为立耳、平口、深腹、圜底、蹄足,是西周中期的标准器物型态,口沿下饰一周重环纹和凸弦纹,耳外侧两道凹弦纹。腹下三足有明显的分模线,当中铸阳纹双三角形。
鼎的腹内壁有铭文7行54字,铭文纪录周人征伐鬼方的事件。铭文为:
(穽)鬼其井(刑),師同從,折首執訊,寽(孚)車馬五乘、大車廿、羊百,刲用(告)王,羞于黽。寽戎金冑卅、戎鼎廿、鋪(釜)五十、鐱(剑)廿,用鑄茲鼎,子�孫�其永寶用。
大致意思是师同从征伐鬼方,斩杀并俘虏敌人,得到车、马、羊等战利品,将敌人的器皿等器物铸造成祭祀用的鼎,以供子子孙孙永宝用。
铭文的前几字迄今考古界未有合理的解释,是此鼎的最大争议,一说为“其井”,其井师同从,意思是“征伐鬼方,井师同从征”;一说为“�畀其井”,意思是“分予之井”;另外针对第一个字有、、、�等说法,岩手大学平泉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刘海宇认为前四字应为“畀其井”,应读为“型比其型”,理解为“效法遵从其典型”。
李学勤指出此铭文出现两次“车”字,而车具有不一样的写法,可能具有不同的意思;有些字体结构诡异;因缺乏年月,和文例不合,怀疑此铭文可能是一系列鼎铭的铭文之一。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王辉认为师同鼎的铭文趋于完整,且周墓目前还没有出现列鼎铭文内容是衔接的情形。李零亦认同彝铭是列鼎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并表示纪录的战况规模不大。
根据铭文出现的“师同”与其他西周青铜器永盂、同簋的铭文纪载,判断师同鼎的时代应该在西周中期偏晚,师同为器主名,官职为师氏,职责是率师防守四夷,师同在永盂的铭文中以记载就职,但地位较低。李学勤推测师同经历周懿王、周孝王和周夷王三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