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廷选(1569年-1619年),字真常,一字铉卿,号贞常。福建莆田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第二甲第四十名进士,仕至湖广布政使司。授直隶沧州知州。升工部屯田司员外郎,转营缮司郎中。丁外艰归里。守丧期满,起补原官。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1606年),出为江西南昌府知府。任内始修《南昌府志》。晋江西按察司副使。万历四十年(1612年)二月,转江西布政司左参政。次年因蜚语去官。家居数载,复起用为湖广布政司左参政兼按察司佥事。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卒于任。
著作有《四书质义》,《尚书雅言》6卷,《浴碧堂集》12卷附录1卷及《沧州事迹》1卷等。
曾祖卢子骏;祖父卢□;父卢希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