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

✍ dations ◷ 2024-11-05 20:33:52 #特留分
特留分(英语:legitime (legitima portio);legally reserved portion,日语:遺留分)在继承法中是指最低限度的法定应继分,按照立法例的不同,有其不同的意义。简单说,就是法律规定凡是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有个最低的继承比例,这部分是为了避免被继承人因为重男轻女的观念或是对继承人有不同情好恶,而擅自在遗嘱中写出例如只有儿子有继承权因而女儿无法继承,或是仅限长子方享有继承权等内容,以致于长子以外的其他继承人无法继承,故訲分国家法律为了避免如此造成继承人间权利义务差异过大或不对等,也致继承人之继承权应有某种程度之最低保障以使其生活不会立失所依,部分国家法律因而设有规定继承人皆有最低限度之应继分的请求权。亦即,在近代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法制下,承认遗嘱自由,容许被继承人处分其遗产。但家族主义思想,仍根深蒂固,保留近亲应有取得一定财产之权利,且基于社会政策考量,应保障其继承人之生活。特留分制度之设,为调和私有财产之处分自由与法定继承主义下继承人继承利益之保护,两者间之妥协而成之产物。《中华民国民法》1223条 (特留分之比例) 继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规定:民法1224条 (特留分之算定) 特留分,由依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算定之应继财产中,除去债务额,算定之。民法1225条 (遗赠之扣减) 应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继承人所为之遗赠,致其应得之数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数由遗赠财产扣减之。受遗赠人有数人时,应按其所得遗赠价额比例扣减。由继承开始时,现存积极财产之价额加上生前特种赠与价额去债务额。所谓生前特种赠与,为继承人中有在继承开始前因结婚、分居或营业,已从被继承人受有财产之 赠与者,应将该赠与价额加入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所有之财产中,为应继遗产。但被继承人于赠与时有反对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赠与价额,依赠与时之价值计算。如此得出的数额,再扣除债务额后,才成为计算特留分之基础。特留分权人于特留分被侵害时,在保留特留分之必要限度内,本于其自由意思而使被继承人所为之遗赠或指定应继分等死后处分失其效力,以补充特留分之权力。 特留分扣减权之性质: (一)抗辩权说 (二)债权说 (三)债权的形成权说 (四)物权的形成权说(通说) (五)形成权兼抗辩说

相关

  • 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Beta-lactam antibiotic)是一种种类很广的抗生素,其中包括青霉素及其衍生物、头孢菌素、单酰胺环类(英语:monobactam)、碳青霉烯和青霉烯类酶抑制剂等。基本上
  • 分光光谱仪分光光度法(英语:Spectrophotometry)是一门对光谱进行量化研究的分析方法。主要涉及的电磁波谱范围是可见光、近紫外线与近红外线。这种方法不同于电磁波谱与时间分辨光谱。将
  • 松果腺细胞松果腺细胞(pinealocyte)是松果腺最主要的细胞,负责制造和分泌褪黑素。松果腺细胞有一个细胞器叫作突触带(synaptic ribbon),这被认为是松果腺细胞一个特别的标志。松果腺细胞的大
  • 阿森斯雅典 (英语:Athens),又译阿森斯,正式名称为雅典-克拉克县(Athens–Clarke County),为佐治亚州东北部的合并市县。成立于1806年,市名来自古希腊学术中心雅典。原为雅典-克拉克县县治,19
  • 圣灵降临节五旬节,即基督教的圣灵降临日(亦称圣神降临节),源自犹太人三大节期之一七七节。犹太教按犹太历守节期,纪念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第五十天〔由出埃及记19:1之记载: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满
  • DNA夹DNA夹(英语:DNA clamp,又称滑动压板、滑行夹)是一种蛋白质的三级结构,为DNA复制过程中的持续性-启动因子(processivity-promoting factor),是DNA聚合酶III全酶的必要组成,可避免DNA聚
  • 宽吻海豚Delphinus truncatus Montagu, 1821宽吻海豚(学名:Tursiops truncatus)是鲸目海豚科宽吻海豚属的一种,又称尖吻海豚、瓶鼻海豚、樽鼻海豚、大海豚。广泛分布于大西洋、印度洋、
  • 十进时十进时,又称十进时制或十进时法,是指以十进制来计算时间。最著名的十进时为法国大革命时推行的法国大革命时制,将每天分成10个小时,每个小时分成100分钟,每个分钟分成100秒。中国
  • 南碇岛南碇岛是一座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的椭球形火山岛。南碇岛距离海岸约6.5公里,面积0.07平方公里,海拔51.5米。传说,盘古开天,四个儿子镇守东南沿海。大儿子是大屿,后因岛上一
  • 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是法律中,有关国家行政权运作的国内公法总称。行政法的定义系由日本学者提出,在中文法律领域中广受引用。行政法涉及到行政机关执行职务时所适用之各项法律,在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