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 ·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结果 · 因果关系 · 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故意 · 过失)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
心神丧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为 · 责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 · 犯罪意识
直接正犯 · 间接正犯
共同正犯 · 共谋共同正犯
教唆犯 · 帮助犯
想像竞合 · 牵连犯 · 连续犯
数罪并罚 · 一罪一罚
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 罚金 · 科料
拘役 · 没收
褫夺公权 · 剥夺政治权利
量刑 · 宣告刑
自首 · 减刑 · 缓刑
犯罪对象、又称行为对象,是大陆法系刑法的一个概念,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或指向的具体的人或物。
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或指向于一定的对象或目标,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等的改变,使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进而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对社会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