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族认同(又称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又可称为“国家身份”、“民族身份”、“国族身份”)是人对于国家或民族的归属感或认同感。这是种将国族视为一凝聚整体的观念,通常以一个国家或民族独特的传统、文化、语言和政治作为代表。国族认同也可以指自己与另一群分享同一个国族的主观感觉,无论该人的法律公民地位为何,例如在日朝鲜人在法律地位上是日本公民,也不具备朝鲜公民的身份,但这不妨碍在日朝鲜人以朝鲜做为自己的国族认同。国族认同被视为是心理学词汇,用来表示“差异之觉察”、“‘我群’与‘他者’的认知与感觉”。
国族认同的积极表现是爱国主义,其特征是对于自身所属国族的骄傲感和对自身所属国族的积极热爱情绪。国族认同的极端表现则是沙文主义(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泛日耳曼主义和泛斯拉夫主义),其特征是坚信自身所属国族具有优越性以及极端忠诚于自身所属国族。
国族认同并非天生就有的特质,其本质上是社会建构。一人国族认同的结果直接由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到的共同元素而来,例如:国族符号、语言、颜色、国族史、血统、文化、音乐、服装、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等等。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影响下,人们借由采纳不同信念、价值而将国族认同融入到个人认同内。对于自身所属国族认同者会将国族信念和价值视为是对自身有意义的,并将这些信念和价值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
政治学家鲁伯特•爱默生(Rupert Emerson)将国家认同定义为“一群感觉自己是一个国家的人”。国家认同的这一定义得到了社会心理学家亨利·塔伊费尔(Henri Tajfel)的认可,他与约翰·特纳(John Turner)共同提出了社会认同理论。社会认同理论采用了国家认同的这一定义,认为国家认同的概念化包括自我分类和情感两个方面。自我分类是指认同一个民族,把自己看作这个民族的一员。情感部分是指一个人的情感。国家认同需要自我分类的过程,它既涉及到群体内认同(认同自己的国家),也涉及到群体外认同(其他国家)。通过认识到共同的血统、共同的命运等共性,人们认同一个民族,形成一个内群体,同时又把认同另一个民族的人视为外群体。社会认同理论认为,一个民族的认同与其他民族的贬低之间存在着积极的关系。通过认同自己的国家,人们参与组间比较,往往贬低组外比较。然而,有几项研究调查了民族认同与贬损他国之间的这种关系,发现认同民族认同并不一定导致群体外的贬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