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政府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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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是老挝人民革命党的中央最高权力机构,经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选出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国防与治安委员会、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机构及其负责人。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其决议,领导党的工作,中央委员会会议由政治局召集,闭会期间由政治局行使其职权。总书记是老挝人民革命党的最高负责人,也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从1991年(五大)到2006年(八大),总书记职务曾经改为“主席”。老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兼任党中央国防与治安委员会主席,作为老挝武装力量和老挝人民军的最高统帅。总书记一般还会兼任老挝国家主席或者老挝政府总理的职务。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内的最高权力机构。 它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定期选举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