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祥,湖北鄂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系统干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弟弟。
他本是普通的铁道工人,因哥哥刘志军的关系不断提升,从火车司机、人事干部,升至武汉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汉口站站长,曾经大规模从事铁路车票倒卖,获利上千万,并对举报人采取买凶杀人。
2006年4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对其非法所得4000余万元予以追缴。后传其死缓已经改为有期徒刑,并一度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