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禹甸(?—1652年1月17日(永历五年十二月庚戌)),字向之,应天府溧水县人,南明政治人物。
杨禹甸是恩贡出身,在南宁考授国子学录,历任博士、学正,户部山东司主事、员外郎。永历五年(1651年)十二月朝廷商议移驾,他上陈甘心一死,说:“退一尺国土失一尺国土,守卫的将士灰心松懈,又如何守卫国土呢?”随后言官承接,就停止此事。很快昆仑关失陷,杨禹甸先奉命到南宁征收欠饷及督师,马吉翔从新宁扈驾。他到达乔坂村无法前进,但南宁已失守,就征用未解银七十两,封合关防,交付旅店主人;又用酒祭祀先人,与梁云昇一同饮酒,说:“今夜晚还是大明酒。”酒后,他烧毁先人牌位,在烛光下写作绝命诗,交给旅店主人说:“见到同僚时用银交换。”次日,他穿着官服投水而死,尸体久久不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