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三世
威廉王子
第三任斯特金政府(英语:Third Sturgeon government)
妮古拉·斯特金
约翰·史温尼(英语:John Swinney)
第6届(英语:6th Scottish Parliament)
艾莉森·约翰斯通(英语:Alison Johnstone)
祁布朗
多萝西·贝恩(英语:Dorothy Bain)
卡洛威勋爵(英语:Colin Sutherland, Lord Carloway)
1999年(英语:1999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 · 2003年(英语:2003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 · 2007年(英语:2007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 · 2011年(英语:2011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 · 2016年 · 2021年 · (英语:Next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
英国议会选举(英语:Elections in Scotland)
欧洲议会选举(英语:Elections in Scotland)
地方议会选举(英语:Elections in Scotland)
公民投票(英语:Elections in Scotland)
里希·苏纳克内阁
里希·苏纳克
多米尼克·拉布
阿利斯特·杰克
苏格兰首席部长(英语:First Minister of Scotland,苏格兰盖尔语:Prìomh Mhinistear na h-Alba,低地苏格兰语:Heid Meinister o Scotland),是苏格兰政府的首长,又译为“苏格兰首席大臣”。英国议会通过《1998年苏格兰法令》(Scotland Act 1998),1999年成立苏格兰政府,随着苏格兰议会第一次选举而产生成立,是苏格兰议会的行政机关,2007年之前称苏格兰行政院(Scottish Executive)。负责苏格兰境内教育、国民健康服务、司法、乡郊、交通等地方自治事务。
在1997年宪政公投中苏格兰选民表决通过有限度自治后,托尼·布莱尔为首的工党政府重新成立自《1707年联合法令》后被取消的苏格兰议会与政府。此后苏格兰展开地方自治,如卫生、教育、法律等事务均获权力下放。苏格兰在获得权力下放后导致行政及立法架构改组,因而产生“首席部长”此一政府首脑职衔。英国议会曾就苏格兰政府首脑头衔一事辩论,与会其中一派认为权力下发的政权应等同英联邦诸国,使用“总理”(Premier)一词;但另一派则认为北爱尔兰政府已改用“首席部长”称谓,联合王国内的自治政府应持相同标准。
在权力下放前,苏格兰事务大臣行使“首席部长”等同职权者并领导苏格兰事务部处理内政事务,为联合王国政府辖下部门。苏格兰事务大臣由首相全权任命并对其负责,为英国内阁阁员。唯自1999年起予苏格兰议会及政府接收大部分权责后,苏格兰事务大臣的职权大幅缩减。
首席部长一职是由苏格兰议会在每届任期开始以多轮绝对多数制选出,并提请英国君主正式任命。首席部长任期及人选并无明定,理论上可由任何苏格兰议会议员无限期出任,故只会在议会提名继任者后卸任,而按惯例首席部长通常依议会任期每四年由多数议员推举者出任(即多数党领袖)。 根据《1998年苏格兰法令》规定,当届议会须在28日内选出新任首席部长,若无法如期选出,则须立即解散并重新举行选举。若首席部长被议会简单多数通过不信任动议弹劾,议会同样也须于28日内改选出新任首席部长,否则亦解散议会重选。首席部长一职悬空期间会由苏格兰议会议长(英语:Presiding Officer of the Scottish Parliament)代理,直至议会选出继任者。
根据《1868年宣誓法令》,首席部长在接受英国君主任命后须向其宣誓效忠。首席部长通常于旧苏格兰议会大厦(现苏格兰最高法院)庭内在苏格兰高等民事法院首席大法官监誓下宣誓。誓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