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王朱尚炌(1394年12月4日—15世纪),明朝秦藩唯一一代安定王,秦愍王朱樉之庶第六子。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戊申(1394年12月4日)生。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九月,封为安定王。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命秦王朱尚炳为朱尚炌举行冠礼。
永乐九年(1411年)三月,前往南京朝见明成祖。十月,返回西安府。
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二月,西安中护卫百户张诚、小旗孙成告发朱尚炌谋反,并呈上其招募军士的文书。明成祖命内官朱兴持招募文书前往西安,以示朱尚炌,并召其入朝。永乐十七年(1419年)正月,朱尚炌到达南京,因谋逆之罪被废为庶人,发配至泗州守祖陵。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其家属被送往泗州与其团聚。
正统元年(1436年),朱尚炌因在泗州不守礼法,被遣送回西安守愍王坟园,并由军校轮流防守。景泰三年(1452年)前,朱尚炌去世。
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朱尚炌第五子朱志壄奏其父获罪时自己尚未出生,引用永和王朱美坞长子朱锺录的例子,请求受封为中尉,不获准。
朱尚炌的子孙均为庶人。景泰三年(1452年),朱尚炌尚存的子女有十人,长女四十岁,长子三十六岁,皆未婚配。陕西布政司奏请让其于军民之家自择婚配,明代宗从之。景泰四年(1453年),镇守陕西刑部右侍郎耿九畴奏称,因朱尚炌的子女均被禁锢于秦愍王陵寝,没有人家愿意缔结婚事。礼部认为,应予以释放,依秦府居住,听从本府主婚。明代宗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