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
时期
后黎朝郑主
(唐外)
(南圻国、山地国)
(越南国)
越南第一次北属时期(前207年或前111年-40年,越南语: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nhất/北屬吝次一?)是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一个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
前111年,西汉攻灭南越国后,设南越旧地为交州,并置九个郡县:南海郡、合浦郡、苍梧郡、郁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
为了便于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汉廷非常关注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的统治。在前1世纪时,汉朝在交州的统治十分宽松,雒越的君长在自己的部族里依旧保持着他们世袭的权力。然而在公元1世纪后,汉朝执行同化政策,鼓励越人与汉人通婚,并加强了税收,将越南直接置于汉朝统治之下。公元40年(东汉建武十六年),交州爆发了由征氏姐妹领导的越南人大起义,第一次北属时期结束。
关于第一次北属时期开始的准确时间,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根据越南近代史家陈仲金提出,第一次北属是公元前111年至公元39年此一时段,亦即将前111年(南越被西汉所灭)作为第一次北属时期的开始年,历经新朝、东汉初年,直至二征起义爆发时才结束。越南人也将南越国看作是越南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赵朝”。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则持另一种说法,将汉人赵佗于前207年建立的南越国,标志为“第一次北属”时期,并将前111年至40年的历史列为“第二次北属”。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当时在五岭以南及越南北部地区,统称“南越”,居住着百越族人。秦始皇因知道百越人地区出产“犀角、象齿、翡翠、珠玑”等珍宝,乃遣尉屠睢率军五十万进攻该地,但遇到激烈反抗,秦军出师不利,屠睢战死。其后,公元前214年,秦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等,平定南越,设置南海(位置约今日中国广东省)、桂林(位置约今日中国广西省)、象郡(地理位置尚存争议,或认为在现时越南中、北部),进行直辖统治。秦代对于南越地区,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中县”指中原地区,“三郡”指南海、桂林、象郡),使与百粤杂处”。
当时越南境内尚有瓯雒人。据《史记·索隐》所载,交趾地区(指现时越南北部),曾被“蜀王子”率兵入侵,击败当地的骆人,自立为安阳王。越南史籍里,蜀王子称作的蜀泮,又称该国为“瓯貉国”(貉又作“骆”、“雒”)。其后,瓯貉国被掩有华南、越北的赵佗势力所消灭。
在秦末汉初,南海郡龙川县令赵佗据有南海、桂林及象郡等地,自立为王,建立南越国。南越一直到公元前111年,乃为西汉所消灭,延续了约一个世纪。
南越王赵佗时期,曾击破越南地区的瓯貉,然后参考采用中国秦汉时的郡县制度模式,“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而在户籍制度上,南越国在境内(包括交趾、九真),实行严密的编户制,使政府能掌握村社人口及土地。在民族政策上,赵佗本是来自中原的汉人,当时南越国内又有大批中原移民,于是他采取“和辑百粤”的方针,务求令民族间得以融和。
南越国历经五位君主,到公元前111年,汉武帝派兵将之攻灭。
西汉灭南越国后,于旧地设置交趾部(长官为刺史;东汉时为交州),统辖九个郡,即南海郡、苍梧郡、郁林郡、合浦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当中的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处今越南北部及中部地区。
汉朝政府在南越设立官署,在州置刺史(后改为州牧),郡置太守,县置县令及雒将、雒侯。雒将、雒侯为当地特有官职,又作“貉将”、“貉侯”,大部分县均有设署,为该地原有的首领称谓,类似于土司。汉朝政府采取“诸雒将主民如故”的政策,因而在第一次北属时代里,雒将、雒侯仍保留统治权,并获世代相传。
在公元1世纪初,西汉朝政被外戚出身的王莽所把持,并夺取帝位,因新政不合时宜而引发群雄并起。在这段中原局势不稳的时期里,南越旧地却相对安定,“交趾诸郡,闭境自守”,因而吸引到中原人士避居当地。效忠刘汉王室的胡刚便是一例,他在王莽摄政时“解衣冠挂门而去。亡命交趾,隐于屠肆”,等到王莽败亡才归回故里。
公元40年,交趾太守苏定管治下,交趾麊泠县雒将之女征侧有所不满,起兵反抗。征氏起事的原因,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的分析,并非完全像传统史籍提到的苏定贪暴,对征氏以法绳之等原因,而是当地农业在经过中原输入的技术改良后,生产力大增,文化教育转变甚大,但亦使以雒将为首的氏族部落制度难以适应。再加上新朝及东汉政府,一改初期不对雒人收赋税的措施,实行纳税服役,令雒将利益受损,感到不满。苏定便对表现“雄勇”的征侧以法绳之,结果惹来大力反对,征侧与妹征贰起兵作反。
征氏起兵后,势力迅速膨胀,九真、日南、合浦各地皆有向应,攻下六十五城,征侧自立为王。东汉朝廷调兵征讨,任马援为“伏波将军”,负责南征。马援于公元42年在浪泊(在今越南仙山)大破征氏,并于次年(公元43年)斩征氏姊妹。此后,马援继续率军,平定九真征氏余党,征氏的反抗乃结束,东汉政府在当地重建统治秩序。
在中国统治越南以前,雒越人采用海贝为货币,或是以物易物方式换取需要。秦朝虽曾进攻越北,但没有秦钱传入。南越国时期,没有自行铸造钱币,但与西汉政权有贸易往来,故此汉廷所铸的铜钱半两钱也引入越南。
汉武帝征服越北后,在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行特殊政策,让三郡享受“初郡”的优惠待遇,不征收赋税,且令内地的南阳、汉中等郡供给三郡官吏和士卒以粮食、用品、交通工具和钱币,从而使汉朝铜钱五铢钱不断输入越南,加之鼓励越人开荒和推广使用铁犁,生产条件日渐改善,经济开发有所进展,并出现麋泠、龙编、羸�、胥浦等商业城市。从西汉至新朝,中国朝廷所铸的铜钱,如汉宣帝铸造的小五铢钱,新朝王莽铸造的契刀五百币、大泉五十铜钱、货泉、货布,也在越北三郡流通。
但与此同时,三郡本土仍以雒越人原用的贝币为主要流通货币,金属货币处于次要地位,流通范围也很有限。
在现代越南,出土了西汉初年至新朝所铸的货币多种,这些货币详情列于下表:
据法国学者鄂卢梭的论述,越南地区在第一次北属时,仍保存了若干的自身文化。当时越人已有断发纹身,这种短发的习惯,至纪元后10世纪时尚存。咀嚼槟榔黑齿等习惯,亦在此时开始通行。在河内西部,有兄弟共妻(夫兄弟婚)的风俗,一直到3世纪,还未废除此一风俗。而雒越人的社会组织,则以雒王、雒侯、雒将等治厘。这些风俗,秦朝并未给与变更,南越国赵氏亦遵循秦朝政策。到日后西汉统治时亦大抵依越人旧俗管治,部落酋长(雒王、雒侯)的统治地位、经济利益、民族生活习惯照样不动。
中国统治者亦曾尝试输入中原文化及技术到越南,使当地文化与汉风接近。
在经济生产上,越地的农业技术原本比较落后,如九真郡人只知射猎,不懂牛耕,并采以火耕田的方式。到任延在东汉光武帝初年担任九真太守时,便教当地人制作农具,当地农产量乃有所提高。
在嫁娶礼规方面,九真等地尚处原始氏族制的对偶婚姻形式。这在中原汉人眼中是“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 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据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这其实是一种对偶婚模式,是原始社会时期母权制氏族社会的一种婚姻方式。但任延亦认为有须要改变,因此他曾改革当地婚姻风俗,方法是“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亦即将当地男女之间的婚姻系统化,亦使对偶婚过渡到父权制度模式。
在文化上,中国统治者亦重视引入中原文化。在王莽时,曾采用移徙内地流放者与越人共同生活的策略,“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闲,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东汉初年的锡光、任延等地区长官亦致力于文化推广,“建立学校,导之礼义”,于是“领南华风,始于二守焉”,使越人文化提高,摆脱愚昧落后的状态。
※以上各项,散见于班固《汉书·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校柱本)及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
越南北部地区在汉代,已有通往南中国海、印度洋的海路交通线。汉朝政府在日南设有障塞,与徐闻 合浦 (均在今中国境内)一同作为海外航线的起点。
汉代人从日南、徐闻、合浦出发,可到达以下多个国家:
在越南,有一些文学作品,是以第一次北属时期的历史背景作为题材,其中包括:
越南北、中部地区先在秦末被赵佗所建的南越国所据,后更并归西汉政府,这确立了该地受汉人统治近千年之局。古代越南史家黎崱就归纳地说:“元鼎中,南越为内地署官府任,历朝弗变。”吴士连亦评论道越南从此后近一千年都“国亡统绝”、“南(指越南)北(指中国)之势成矣”,亦即标志着越南不得不深受中国政治影响的格局已定。
基于越南在第一次北属时,便受到中国采行直辖的政策,因而在社会文化上出现巨大转变。据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赵佗时的“南北交欢”、“和辑百越”政策和西汉的郡县制,便使得雒越制度逐步解体。及至东汉初年,锡光、任延等官员在当地大力推广中原的先进文化及生产技术,亦对社会起到改革作用,因而获得后世越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