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塔斯·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1806年6月27日-1871年3月18日,英语发音),英国数学家及逻辑学家。他明确陈述了德摩根定律,将数学归纳法的概念严格化。他生前多以报刊评论员的身份而知名。
他生于印度马德拉斯行政区(英语:Madras Presidency)。其父在东印度公司工作,母亲是詹姆斯·多德森(英语:James Dodson)(曾编制反对数表)的后代。
其姓氏中的“de”可作介词用,相当于英文的“of”;而“Morgan”本意为“早晨”。
在他7个月大时,全家迁回英国。10岁时,父亲去世,她母亲带他搬到英国西部。其数学才华一直未被发现,直至十四岁时,一位家庭的朋友意外发现他精心绘制的尺规作图。
他有一目失明。于是他求学时期没有参与任何体育活动,因此被同学取笑。
他的母亲是英国教会的活跃分子,寄望儿子成为牧师。而他的中学老师,毕业于牛津大学奥里尔学院的帕森斯,是个擅长古典文学多于数学的人。可是他都不受这些长辈的影响。
1823年,16岁的他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与乔治·皮库克和威廉·修艾尔成为终身的好朋友。他受皮库克影响,引起了对代数和逻辑的兴趣。
他主要的娱乐是笛。
18世纪时仍有数学家怀疑负数的合法性,德摩根是其中的代表。德摩根自己在解代数方程时也会算出负数,但他认为当算出的答案为负数时,必需作特殊的说明,以回避负数本身的数学实在性。德摩根使用负数和虚数,但他仍怀疑它们的数学意义。他认为如果一个问题的最终答案算出来是负数,那说明原问题的提法不对。当算出最终答案为负数后,把原问题反过来提就可以保证答案为正数,困难就解决了。因此,他不认为负数一无是处,计算结果出现负数可以告诉解题者其问题的陈述方式搞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