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该奖项涉及到各个行业,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等在简介中,普遍会特别列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数以显示自身实力,因此其奖金大小并非重点而更多是一种荣誉称号。
国务院特殊津贴制度始于1990年,当时共有1200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获得。之后逐渐扩大了范围,每两年评选一次(双数年),至2010年获得津贴的人数为16.2万人。
1990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人民币,奖金部分不需缴纳工资调节税(即所得税)。
1995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改革:1995年及以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政府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民币。2001年改为一次性发放10000元人民币,2004年7月增加到20000元人民币。
2012年标准: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除了国务院的政府特殊津贴外,还有省市政府的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