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蒙洁,台湾嘉义人,辅大食品营养系食品科学组学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营养硕士。1980年移民至美。美国密苏里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美国密苏里州律师(Member of the Missouri Bar)、美国联邦注册专利律师(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Registered Patent Attorney),目前在台湾从事美国专利业务。透过写作和社区大学公民法治教育课程,在台湾推动公民监督司法,现为制度共学 团体负责人。
可惜该课程只开一学期便停办,原因是台湾的基础教育不强调分辨事实与意见的科学方法,不提供逻辑教育,论说文不是以证据为本的逻辑论证,无法提供落实《行政程序法》的社会基础。行政机关的公文回应,几乎都是没有证据支持、漫天喷意见口水、呼没有内涵的口号、鸡同鸭讲、实问虚答的文字堆积,《行政程序法》赋予的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权 ,既难为台湾社会所知,也欠缺实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