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玺或传国玉玺,为中国皇帝的信物,历代正统皇权的象征。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相传由和氏璧所雕成(一说是蓝田玉),根据记载和流传的拓片,玉玺字迹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以及“受(昊)天之命,皇帝寿昌”三种说法。
秦以前,民众喜欢用金属玉石雕刻为私人印信,按照个人喜好通常都有龙或者是虎作为装饰。秦以后,政府禁止皇帝以外的人以金玉作为私人印信,皇帝所用的印信被称之为“玺”。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获得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秦始皇将其琢为传国玺,替代遗失的“九鼎”作为天子的象征,又命丞相李斯在和氏璧(一说是蓝田玉)上写八个鸟虫篆字,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以及“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三种说法,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又称之为“天子玺”。秦二世死后,秦王子婴将传国玺献于汉高祖刘邦。王莽篡汉后,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大怒,掷玉玺于地,摔崩一角,王莽命人以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玉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王莽败亡后,玉玺落入更始帝刘玄手中,后来刘玄被赤眉军打败,玉玺落入刘盆子之手,后赤眉兵败,献玺于汉光武帝刘秀处。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爆发讨伐董卓之战,孙坚军率先攻入洛阳城,《后汉书》、《山阳公载记》、《吴书》、《资治通鉴》皆记载孙坚军进入洛阳后获取传国玺,但后来被袁术夺取,作为称帝的凭据,袁术死后被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当时曹操得汉献帝,挟天子以令诸侯,至此玉玺得以重归汉室。虞溥和裴松之认为孙坚发现传国玺之事为假,虞溥在其著作《江表传》中表示,根据《汉献帝起居注》的文字“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说明玉玺又回到汉朝皇帝手中,另外太康初年孙皓向晋朝投降时交出的是六枚金玺,没有玉玺,表明孙坚发现传国玺这件事是假的;裴松之也认为从孙皓投降未有玉玺一事可看出孙坚获得传国玺一事为假,还认为孙坚在反董义军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传国玺而潜匿不言,则为阴怀异志,怎么能称得上忠臣。虞喜、赵一清则支持孙坚发现传国玺,虞喜《志林》认为天子六玺和传国玺并不是一个概念,传国玺不在六玺之列,皇帝平时使用六玺办公,并不使用传国玺;赵一清批驳裴松之忽视了范晔《后汉书》中徐璆盗袁术传国玺献给曹操一事,还以吴亡不见传国玺为由反驳是得其一而忘其二。不论如何,最终传国玺仍从汉室手中传给曹魏,西晋篡魏后,玉玺归晋。
西晋以后传国玺的下落有多种说法:
隋朝统一后,传国玺为隋朝所承袭。后来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萧皇后带玉玺逃入漠北突厥处。唐贞观四年(630年),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皇后与隋炀帝之孙杨政道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到唐朝,至五代十国之后失去踪影。
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多种说法:
明军攻入元大都,“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漠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其中既没有元朝的诸帝之玉玺,又没有传国玺。
由于传国玺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
北宋绍圣三年时,农夫段义宣称无意间发现了疑似传国玺的玉印,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是始皇帝所制传国玺,但是朝野不少有识之士怀疑它的真伪。靖康之乱时,金兵进入汴京,这块“传国玺”也消失无踪。
明弘治十三年,陕西巡抚熊翀进献白玉玺一方,书小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礼部尚书傅瀚奏曰其不合《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且人君治天下以德不以玺,高皇作玺亦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请不用此印。明孝宗从其言,藏而不用。
后金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多尔衮出兵蒙古林丹汗部,苏泰太后持元传国玺出迎并投降,次年皇太极据此称帝,但该玉玺于乾隆时期鉴定为赝品。事实上这方常见于皇太极圣旨的宝玺,印文是小篆文“制诰之宝”,应当是林丹汗仿明朝的“制诰之宝”伪造的,而并非《辍耕录》所载之鸟虫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受命宝,也非元朝常用的叠篆印玺,一切都是标榜身份正统性的政治操作,此印于乾隆朝废而不用,但后又宝于盛京凤凰楼,为盛京十宝之一。
清乾隆三年,督河高斌进献碧玉玺一方,书鸟虫篆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雕刻古泽可爱,颇有秦汉古意,与《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也颇为吻合。然而清高宗认为其材质并非玉质,因此不是秦代流传下来的传国玺,只是好事者仿古所作,且“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仅当作玩物而未用作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