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主题
日本选举(日语:日本の選挙),在此指日本公职人员选举制度。
1889年,日本立法规定25岁以上,且直接缴纳国税在15日元以上的男性拥有选举权。在1900年,纳税条件降为10日元。1919年,纳税条件降为3日元。1925年,取消对纳税的要求,25岁以上的所有男性(总人口的20.12%)获得选举权。
1945年,二战结束后,在GHQ指导下,所有20岁以上的男女都获得平等的选举权。
1950年,颁布实施《公职选举法》。日本规定在地方选举中,需要在选举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人才能投票。
而各类选举中,参议院议员和都道府县知事的被选举权年龄是30岁,众议院议员和市町村长则是25岁。并对选举活动设有时间限制,参议院是选举公示日开始之后的17天,众议院是12天。都道府县知事的选举是17天。政令指定都市的市长选举是14天。选举的类型有总选举(众议院);通常选举(参议院);一般选举(地方议会)等。同时包含选举保证金(不到10%便没收)、法定得票(众议院1/6方可当选)等制度,选制也不完全相同。
2015年,日本立法将选举权下修至18岁。
日本的无党籍人士大多分布在各都府道县的首长或地方议会议员,但无党籍人士参选通常有政党在背后支持,通常地方首长以无党籍居多,这是因为日本的政党常以复数党派推荐一位候选人,而候选人即使本身有党籍也以无党籍登记而不以其中一个支持政党登记。胜出选举后再公开自己的政党身份。
根据“ 读卖新闻” 2010年4月的一项调查,由于日本的政治效率低下,近一半的日本选民不支持任何政党。
2017年众议院选举的表现为53.68%。
另外日本还有其他种类的选举,例如补选、重选、增加议员选(包含因市町村合并、票票不等值)等。
日本选举除了有设政党席次按比例分配(顿特法)的议席外,亦出现得票比例分配情形,一般称作“按分票”(即按分比例票,或称“比例配分票”)。不能明确地分配给候选人的选票不被视为无效,而是按照每个候选人收到的明确投票的比例分配给所有可能的候选人。
盖因日本是目前先进国家中,唯一国会选举采无政党提示自行填写的开放式投票,即“自书式投票”(而不是常见的选票已列出候选人,选民再圈选。);《公职选举法》第68条之2规定,符合候选名单政党、人名简称(实务上含日语假名)也算有效票,填写时若不明确会造成同一选区同名、同姓、甚至同音候选者计票混淆状况,于是这些无法认定归属的票,依其得票比例分配之,取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这也是为何下表的选举区出现得票数小数点的因素。
此外,双重提名之下的众议院小选区无法达到有效票十分之一者不得在比例代表当选。
都道府县议会和县知事以及市政当局的市长和议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上次地方选举为2019年4月7日和21日,但是有6个都道府县不在周期内:
另外市町村合并也会影响选举进行,因为会导致总席次变得感觉太多或太少。
统计至2018年12月31日
都道府县议会议员人数2,609人(内女性议员262人)
市区町村议会议员人数29,839(内女性议员3,997)
顺带一提,1987年4月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的议会议员总人数为69028人。
日本早在1956年就有仿效美国等国单一选区的打算。(还有部分是两人选区)但是这项制度在当时未通过参议院而未能实现。还被后人讽刺为“鸠山蝾螈”,直到后来才采用。
在1980年代,选区的分配仍然反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口的分布情况,当时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区,三分之二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在接下来的45年里,人口超过75%住在城市,因为人们离开农村寻求东京的经济机会和其他大城市(如:三大都市圈)的发展。缺乏重新分配导致城市选民的代表性严重不足。众议院的选区在1964年增加了5个,带来了19个新众议员; 1975年,又建立了六个选区,共有二十个新众议员分配给他们和其他选区。然而,城乡选民之间仍存在巨大的不公平现象。乡村地区代表性还是很大。1996年时启动单一选区两票制度后选区改为单一选区问题仍然存在。
这种结果使选举结果在1962年开始就开始对最高裁判所进行诉讼,并已裁定多次如此过大的“不平衡”违反了一人一票的宪法原则。2013年以后,众议院在自由民主党的执政下,削减人口较少县市的选区(一共减少了11选区)、参议院建立合同选举区并额外增加等,情况才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