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仪(1601年8月29日—1643年10月16日),字子仪,号远斋,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毛羽仪是崇祯九年(1636年)的第三十五名举人,次年(1637年)联捷三甲一百三十七名进士,在吏部观政,尚未授官就因为找都门巡逻士兵传递家书被逮罪,后获释放回乡,浪游山水著诗,诗文中有“十年灯火成游客,一纸家书作放臣”之句,在县内传诵,于明珠砦去世,葬在西畈土桥,解元曹胤昌为他写下行状。
毛羽仪(1601年8月29日—1643年10月16日),字子仪,号远斋,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毛羽仪是崇祯九年(1636年)的第三十五名举人,次年(1637年)联捷三甲一百三十七名进士,在吏部观政,尚未授官就因为找都门巡逻士兵传递家书被逮罪,后获释放回乡,浪游山水著诗,诗文中有“十年灯火成游客,一纸家书作放臣”之句,在县内传诵,于明珠砦去世,葬在西畈土桥,解元曹胤昌为他写下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