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作为 · 不作为)
结果
主观要件(故意 · 过失 · 意图)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不能犯 · 继续犯 · 状态犯(德语:Zustandsdelikt)
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 · 自救行为)
心神丧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为 · 责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卫
法律认识错误(德语:Verbotsirrtum) · 许可认识错误(德语:Erlaubnisirrtum)
吸收原则(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加重原则(德语: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则(德语:Kumulationsprinzip)
特别规定(德语:Lex specialis) · 辅助规定 · 吸收犯
牵连犯
死刑
无期徒刑 · 死刑缓期执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没收
罚金 · 科料(小额刑罚)
褫夺公权 · 剥夺政治权利
自首 · 累犯
自由裁量权
数罪并罚
易科罚金 · 缓刑
假释 · 减刑
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 精神障碍
法益
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
故意 · 过失
目的
危害行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结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犯罪客体(英语:object),是一个大陆法系刑法概念,是指本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亦即受侵害的法益。犯罪客体作为犯罪四要件理论中的要件之一,说明犯罪行为危害或侵犯了什么利益或权利,是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一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任何一种犯罪,都必然要侵犯一定的客体。
在一些犯罪行为中,犯罪人会同时触犯两类或以上的犯罪客体。比如抢劫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立法者着重保护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将本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之中,公私财产所有权就是本罪的主要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