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兆沄(1784年-1877年),字莹川、号拙安,谥文和,直隶天津县(今属天津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嘉庆十五年(1810年),乡试中举;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登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次年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国史馆协修、国史馆汉纂修、国史馆提调、功臣馆纂修、起居注协修。道光八年(1828年),任湖南乡试正考官。次年,任会试同考官、文渊阁校理。道光十一年,任日讲起居注官、江苏松江府知府。道光十三年,任江苏苏州府知府。道光十七年,改任江苏江宁府知府,署江苏江安粮储道、江南盐巡道。道光十九年,任江苏江安粮储道;道光二十三年,署江宁布政使。咸丰元年(1851年),任河南按察使。次年,任山西按察使。咸丰三年,署河南布政使。咸丰四年,署山西布政使。咸丰九年,任浙江布政使。
著有《戒讼说》、《捕蝗备要》、《易义辑闻》、《篷总录》。
有子沈维钰、沈维璥、沈维瑞,孙沈恩闿、沈恩益、沈恩官、沈恩绂、沈恩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