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壹古道,又称阿塱壹古道,是台湾现存的古道之一。位于省道台26线未通车段,台东县达仁乡南田村至屏东县牡丹乡旭海村之间,南北向,东临太平洋,邻近区域保存了台湾少数仅存的海岸原始森林。原为清代琅峤卑南道(今屏东县恒春至台东县卑南)的其中一段。
因公路总局计划在古道路廊辟建台26线路段,引起环保团体的抗议。目前部分路段被划入旭海观音鼻自然保留区,受相关法规的管制保护。
牡丹社事件后,1874年至1895年间(清朝同治13年至光绪21年间),清廷先后开辟八条东西越岭道路通往台湾东部。其中一条道路由恒春镇通往卑南,即为琅峤-卑南道,总长约203公里。根据文献纪录,古道大致由恒春东门起程,往东越小岭,再溯港口溪北上至源头附近后,向东翻越山岭出八瑶湾,最后沿东海岸往北抵达卑南。此路线多沿溪或沿海岸而行,地势较为平坦,自荷兰统治时期即被用为通往台湾东部。
1877年(光绪3年),从八瑶湾沿海岸往北至安朔溪的路段便已开通完成,之后成为先民拓荒、清兵行军、以及西方学者探险的路线。此路段沿着中央山脉东南段与西太平洋之间的砾石与珊瑚礁岩海岸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日军为防美军跳岛战术从牡丹湾登陆,自行炸毁附近部分古道路基,目前仅剩屏东县旭海渔港经牡丹鼻、观音鼻至台东县界塔瓦溪约四公里海岸,因长期受军事管制影响,成为台湾陆路交通较不发达的海岸地区之一。此段海岸保留部分古道残基及较原始风貌,成为台湾沿岸地质地貌的代表,并且列为南台湾国家步道系统之一。
“阿朗壹”一词是台东县安朔的旧称,在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策画“琅峤、卑南古道知性之旅”时,认为从屏东县旭海步行至台东县南田,活动名称若加上旭海至南田则嫌冗长,于是简称为“阿朗壹古道”,此古道名称自此开始被引用至今。
南田至旭海段的南北向古道由北而南有达仁溪、塔瓦溪及里仁溪等河川,并有观音鼻及牡丹鼻两处突出海崖。崩解的岩石经海水长年冲蚀下,形成圆滑的南田石堆积于海岸线。在古道上也可发现在台湾属于一级保育类的绿蠵龟于观音鼻一带海域活动。
为改善屏东、台东两县之间交通,交通部公路总局提出“台26线安朔至港口段公路整体改善计划”,包括要拓宽县道200号,并且新建台东县达仁乡安朔村至屏东县牡丹乡旭海村间的省道台26线,完成台湾滨海公路系统。2002年,省道台26线安朔至旭海段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此段工程计划分为六段标案发包,道路长度约11.8公里,以完工后行车时速50公里估算,行驶时间约14分钟。和现行道路约32公里,行车时速30公里,车行约需64分钟作比较,里程和时间都可大幅缩短。
2006年起,台东县境内的第五及第六标工程陆续动工。至于在屏东县境内的第一至四标段,因滨临海岸线,在2006年变更部分路线设计,以增设两处隧道的方式取代原路线规划的滨海平面道路,希望减轻对海岸环境的影响。此变更案依法须再提出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送审,最终于2010年10月1日通过。此案引发环保团体反对,并指责屏东县政府四年多来从未在环评审查会上表达反对立场。
屏东县政府于2012年划设自然文化保留区及中央未能居中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致工程延宕多年仍无法兴建旭海至下南田段,公路总局枫港工务段已着手将征收土地及地上物归还于民,也宣告著台26线不会贯通了,已没有兴建的计划,台东联外替代道路梦碎。2015年启动废止征收作业,将土地及地上物归还于民,共有15位被征收对象,目前有6位完成作业;最后7公里已经没有办法在现有的持续预算进行施工作业。
2006年,屏东县长曹启鸿在县议会备询时,两度表达若环境影响评估通过,将支持开通台26线,但在之后改变立场。2011年2月1日,屏东县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告“旭海─观音鼻暂定自然保留区”,期限六个月,之后又依法延长六个月至2012年1月31日,以进行该地的地质与生物资源调查。
2012年1月18日,在出席的14名委员有13人同意下,屏东县政府审议通过划设“旭海观音鼻自然保留区”,并于1月20日正式公告。其中92位地主所有的155笔私人土地不划入自然保留区,使保留区成为一个“ㄇ”字型区域,区域内土地为林务局、国有财产局、公路总局等单位的公有地,包括牡丹乡境内旭海至观音鼻段,面积达841.3公顷,禁止开发。此事引起台东县政府、支持台26线兴建的民众及民意代表等人的不满。台东县政府曾于二月底行文行政院农委会,要求撤销屏东县划设自然保留区的公告。台东县长黄健庭表示屏东县府在环评会议时,不是缺席就是不表示意见。他认为屏东县刻意要阻断台26线贯通,保留区的划设未经两县协调,也将私人土地及原住民保留地予以排除,形成切割和零碎的划设,且范围内约六百多公顷土地是国有土地,划设权责及评估责任在中央所辖土地管理机关。农委会曾就此案召开协调会,但无进展。
屏东县政府于2011年暂定自然保留区后公告实施游客总量管制,并于2012年5月公布《屏东县旭海观音鼻自然保留区管理办法》。除每日限额三百人进入外,申请进入阿朗壹古道健行者,需强制聘雇解说员才能进入,二十人以下团体需聘雇一位,以此类推,每日、每次要价新台币三千元。此项收费规定曾引发登山团体不满,甚至有部分游客选择从台东县进入,屏东县府进而规定从台东进入的游客得从台东离开,否则处以新台币三万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随着知名度渐增,游客数增多的情况下,垃圾随意丢弃、古道路径遭破坏等情事接连经由媒体报导,也让屏东县政府必须在保留区内搭设原木步道,甚至进一步计划在雨季时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