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1962年9月-),江西信丰人。男,汉族。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赣南医学专科学校医疗系医疗专业毕业。
1978年11月,在赣南医学专科学校医疗系医疗专业学习。1981年11月,任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1984年11月,任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1988年8月,任大余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1992年8月,任大余县人民医院院长。1993年11月,任大余县卫生局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1994年12月,任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兼大余县卫生局局长。1995年2月,任赣州地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7年1月,兼任赣州地区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党委副书记。1999年7月,任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0年9月至2002年6月,在中国社科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5年4月,任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7年3月,任江西省卫生厅厅长。2013年12月,任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016年1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8年3月,调任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西地区代表。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西地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