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笔匾额,是指东亚君主(中国皇帝、日本天皇、朝鲜君主、越南君主等)所赐,由君主亲笔题字之匾额。赐给寺院、庙宇的御笔匾额又称敕额。中国皇帝的御笔匾额除了赐给于领地内的庙宇建筑、仕绅等臣民外,还有赐给朝贡国、附属国、藩属国。
清朝皇帝御笔匾额的落款中,通常没有上款及下款,所以看不到年代岁次及题字赠匾人名等常见讯息;皇帝御笔匾额仅有中款题字,通常为四个大字。形式简洁。
要辨视皇帝御笔匾额,全靠匾额正中央上方的御印。御印刻有六个字,前两个字是该皇帝的年号,后四个字为御笔之宝,例如,光绪皇帝所赐的匾即盖有光绪御笔之宝之御印。
清朝匾额等级 金匾>石匾>木匾
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
四川峨眉山报国寺康熙御笔
武威文庙:40多幅
塔尔寺:乾隆皇帝曾赐匾额“梵教法幢”。
乾清宫顺治御笔“正大光明”匾额
康熙御笔避暑山庄龙匾
养心殿雍正御笔“中正仁和”匾
光绪皇帝御笔颐和园匾额
明宪宗御赐琉球国的御笔匾额
康熙御笔赐琉球国中山王匾额“中山世土”
日本龟山天皇御笔匾额“敌国降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