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甲必丹(马来语:Kapitan Cina;荷兰语:Kapitein der Chinezen;英语:Capitan China)或简称为甲必丹(福建话:Kap-pit-tan;粤语:gaap3 bit1 daan1),是葡萄牙及荷兰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殖民地所推行的侨领制度,即是任命前来经商、谋生或定居的华侨领袖为侨民的首领,以协助殖民政府处理侨民事务,“甲必丹”即是荷兰语“kapitein”的福建话音译,本意为“首领”(与英语“captain”同源)。
在15世纪,葡萄牙殖民统治东南亚的马六甲和万丹时,通过“分而治之”的政策来间接管理殖民地。到了16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英国殖民政府接管马六甲和英属马来亚的时候,也沿用相同的管理政策。由世袭的马来君主为马来人的领袖,同时任命甲必丹为华侨的首领。
在东南亚历史中,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是实施甲必丹制度时间最长的地方,在17世纪,荷兰殖民者委任前万丹甲必丹苏鸣岗(Souw Beng Kong)为巴达维亚的第一任甲必丹,至到1945年许金安(英语:Khouw Kim An)(Khouw Kim An)逝世后,甲必丹制度才在印尼结束。殖民统治在印尼结束以后,雷珍兰、甲必丹和玛腰(Luitenant, Kapitein & Majoor der Chinesen)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荣誉头衔。
在马来亚,葡萄牙、荷兰和英国殖民政府都曾经设置甲必丹的职衔,他专门负责管理和解决华侨的各种民事纠纷,如果甲必丹无法解决的话,则提交由殖民政府处理。到了19世纪,甲必丹在英属马来亚和海峡殖民地的权力和影响力扩大至影响殖民政府的威信,故此,殖民政府设置华民护卫司署(The Chinese Protectorate)直接插手管理华侨事务,在1902年以后不再委任吉隆坡甲必丹,1935年以后,甲必丹制度在英属马来亚全面废除。 2020年,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委任港主黄亚福的后裔黄匡顺为华人宗长(Mejar Cina),作为王室与华社之间的互动桥梁,但并不赋予任何权限、津贴、设备及特权。
在今时今日的沙巴和砂拉越,甲必丹(坡长)是一个被县署(Pejabat Daerah)委任的华人地方领袖,他专门负责处理和协调一个华人村落(大约数十户住家)的事务和各种民事纠纷,每月津贴RM500-RM800,职能性质等同于华人新村的村长。
在17世纪,荷兰殖民者占领台湾后,设置甲必丹制度(kakita'an)实行原住民的番社自治,到了清末以后则改称为“头目”,沿用至今。在日治时期,各族群的头目由总督府设立。在民国时期,按不成文规定由里长兼任头目,唯里长为汉人时,初期由里长另寻有声望的原住民领袖接任头目,后期则改由众人推选,设有任期,但可连任。
下方所列为生卒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