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年12月18日-1788年3月29日)是18世纪英国循道运动的领袖之一,约翰·卫斯理的弟弟。查理·卫斯理主要以创作大量圣诗著称。
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年12月18日-1788年3月29日)是18世纪英国循道运动的领袖之一,父亲撒母耳・卫斯理(Samuel Wesley)是圣公会牧师和诗人。循道会的创办人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的弟弟。儿子是音乐家撒母耳・卫斯理(Samuel Wesley)。是音乐家撒母耳・塞巴斯蒂安・撒母耳(Samuel Sebastian Wesley)的祖父。尽管理查和他兄弟约翰关系十分亲密,但他们不是常常同意对方的信念。特别是查理坚决反对违反有关英国圣公会为他们规定的想法。查理・卫斯理创作了七千多首圣诗,被称为诗中之圣 。他的诗被世界各地的教会所使用。他布里斯托的礼拜堂(The New Room Chapel in Bristol)是他事奉生活的一部分。他的屋也在附近,也欢迎参观 。
查理·卫斯理生于的厄普卧(Epworth),林肯郡(Lincolnshire),英格兰1791年卒于伦敦。他的父亲撒母耳·卫斯理(Samuel Wesley)是圣公会的牧师,毕业于牛津大学,母亲苏撒拿・安尼斯理(Susanna Annesley) 重视严谨的教育,是一位能干,贤淑,透过她的优良家教,约翰·卫斯理在家里在十九位弟兄中,他是第十八位。八岁的时候,他父亲把他送到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学校(Westminster School)。
一七二六年,查理·卫斯理因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成绩卓越,被保送到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 的基督教会学院(Christ Church College)读书。1727年,查理与他的同学在牛津大学成立祈祷会。一七二九年,他哥哥约翰・卫斯理加入成为领袖,并将自己的信念放进祈祷会。这个祈祷会专注于研究圣经和圣洁的生活。其他的学生嘲笑他们,说他们是“圣洁会”(Holy Club),循道友(Methodists)。他们极其详细地在圣经研究,意见和过有纪律的生活方式,同时他们也作许多慈善的工作,传福音,特别去探访监狱里的囚犯,向他们分享上帝的爱。乔治·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也加入这个组织。查理毕业于古典学和文学硕士。1735年,跟父亲和哥哥进入教会服事。
在1735年10月14日,查理・卫斯理和他哥哥约翰・卫斯理乘坐鲜敏号(Simmonds)轮船前往美洲的乔治亚(Georgia)从事差传工作。同船有的便雅悯・殷涵(Benjamin Ingham)和查理士・廸拉莫(Charles Delamotte)。查理・卫斯理被任命为局长印第安人事务(Secretary for Indian Affairs),约翰・卫斯理留在萨凡纳(Savannah)。根据查理・卫斯理的日记条目,他到了1736年3月9日,在附近的一个弗雷德里卡堡,圣西门岛(Fort Frederica, St. Simon's Island)作驻军和殖民地的牧师 。然而,事情并没有变成好,他不受当地的开荒者欢迎,因为他们都是放纵自己,宴乐度日的人。加上查理・卫斯理受到很大程度上的拒绝。在1736年8月16日,查理・卫斯理离开乔治亚洲,到南于罗来纳洲(Charleston,South Carolina),航行再也没有回到乔治亚的殖民地了。 1736年12月3日,查理・卫斯理病倒,在风浪中乘船回到英国。
查理・卫斯理在1738年5月21日经历了一个属灵上的转变。他在三天前胸膜炎复发,他的哥哥和其他弟兄姊妹在前一晚到查理的家为他的病热切祷告。神便医治了查理,让他的身体慢慢康服。查理・卫斯理感到有股重新的力量,让他将福音传给普通百姓。他又写作了很多的诗歌赞美,打动和感化很多英国刚硬的心灵,而他的诗歌也越来越出名。1739年,当时循理会受到圣公会的敌对,将约翰・卫斯理,乔治·怀特腓和查理等人列入黑名单,他们不可以进到英国圣公会的教堂作宣讲。受到乔治·怀特腓公开演说的影响,卫斯理弟兄走到广场和街道上宣讲福音 。他们试过在不同的地方受到暴徒的包围和袭击,破坏循理会的聚会点,但查理被圣灵充满,勇敢宣讲神的福音,带领很多人信耶稣。1745年,查理・卫斯理不能再巡回布道,要在信徒的培训工作上下苦工,因此他决定专心牧养教会。他停止在广场公开讲道和繁忙的旅程,在外头奔驰,因为他需要注重身体的健康。查理定居在圣美利勒邦波恩教会(Marylebone Parish Church)。在他临终前,他找约翰.哈雷(John Harley)来,跟他说“先生,无论世界的人会怎样说我,我都活了,也死了,我是英国教会的成员。我求你把我埋在墓地。”他死后,他的尸体被运到圣公会坟场(Parish Burying Ground)安葬,为他立纪念石放在美利勒邦高街(Marylebone High Street)的公园。他的其中一个儿子撒母耳成为教会的管风琴手 。
在1749年4月,查理娶了比他年轻18岁的莎拉・奎宁(Sarah Gwynne1726-1822),又称作莎莉(Sally) 。 他是富裕的奎宁爵士(Sir Marmaduke Gwynne)的女儿。后来这位爵士被威尔士(Howell Harris) 说服成为循道友。1749年4月8日,查理・卫斯理为查理和莎莉主持婚礼。1749年9月,他们搬入有里斯托尔(Bristol)的小屋。莎莉陪伴着弟兄们在英国告地的传福音旅程。1756年后,查理没有太多的旅程到偏远的地区,主要是在伦敦和布里斯托尔之间穿梭 。1771年5月,查理得到伦敦教会的姊妹支持,向他的一家提供了一座房子,莎莉和他的大儿子便搬进与查理一家团聚。1778年,全家已经从布里斯托尔转到伦敦的房子,在切斯特菲尔德街1号,马里波恩(1 Chesterfield Street, Marylebone)。他们一家一直住在这大屋,直到查理死后仍住着。在布里斯托尔的房子仍然保留,并己重修,但伦敦的户子在19世纪中已被拆毁了 。查理和莎莉一共生了九个孩子﹐其中六个在襁褓中去世。只有三个孩子是幸存的。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 1757年至1834年),莎拉・卫斯理(Sarah Wesley 1759年至1828年),她也像她的母亲喜欢被称莎莉(Sally), 还有撒母耳・卫斯理(Samuel Wesley 1766–1837)。在1753年至1768年,他们的孩子约翰(John),玛丽亚玛莎(Martha Maria), 苏珊娜(Susannah),斯莉娜(Selina )和约翰詹士(John James)都是埋葬在布里斯托尔。撒母耳和查理是苗子天才,像他们的父亲,成为管风琴和作曲家。查理大部分职业生涯都是作英国王室的私人管风琴。撒母耳成为了世界最有成就的音乐家,称为“英国莫扎特”。除此之外,查理的儿子,撒母耳・塞巴斯蒂安・卫斯理(Samuel Sebastian Wesley),是19世纪最重要的英国作曲家之一 。
在查理斯的青少年及初成时期,他主要是把古典的拉丁文翻译成有权能的对联,直到1738年,他抒情诗调的专长是在他的转化中启发出来。 查理斯有庞大的文学著作,提到他以未出版的诗一共写了约九千首诗歌,当中包含了27,000节及180,000句。 他的写作很有生气及无限制的。普遍人认为其哥哥[[约翰‧卫斯理]]写诗的措辞虽然比他的较优美,但他写的诗词所引申出来的观点同样有价值,特别在他的风格及词汇里更能感染及触动其他原创者。 查理斯至少有24首的匿名的诗歌作品。而他的赞美诗小册子也非常流行及出名的。 他与哥哥约翰‧卫斯理联名出版了500首诗词,有Hymns and Sacred Poems of 1739, 1740, and 1742, the Collection of Psalms and Hymns of 1743, pp.206-88 of Vol.3 of the Collection of Moral and Sacred Poems (1744), Hymns on the Lord’s Supper of 1745, and Hymns of Petition and Thanksgiving of 1746。
查理斯卫斯理于牛津大学时期开始写作。如他的兄弟一样,查理斯盼望透过写作来调节他的生活及灵命成长。这一方面,查理斯受到他哥哥约翰的鼓励,开始撰写“日记”,这亦是他开始写作的重要一步,大多反映他内心的想法及反省。查理斯早期的日记的内容较为全面,但后来却变得简洁和不规则,弗兰克·贝克更认为他的日记“极不均衡”。而他的刊物亦反映出他的内省能力明显地较他哥哥约翰弱很多。因此,纵然查理的刊物由1729年开始产生,却在1849年才第一次被印行。
内容方面,从查里斯的日记中,可见他详尽地记录了他多次探监的情况,显示出他似乎十分关怀那些在监禁中的犯人。而查里斯在世最后一本著作《为判刑的罪犯祷告》(Prayers for Condemned Malefactors)也是为犯人写的。当他七十八岁时,即1785年4月28日,他所代祷的十九个罪犯,在逝世前全部认罪悔改。查理庄重地对待犯人的死亡问题,对自己也如此。不了解查里斯的人会以为他反复不断地述及死亡,是不健康的和病态的。他的日记中多次提到死的来临和想像死亡的情景,但是他对死亡的联想与一般人不同,是喜乐而又平安的,一点也不像那些患了忧郁症的人。其实一般循道会的信徒均如此,在告别人间时都是平妻和喜乐的,特别感受到神的同在。查理斯为到循道会信徒有这种慷慨归回天家的精神感到光荣。他更认为这对于他们所传扬的福音真理是一个美好的见证。有一位英国的医生对查里斯这样说:“大多数人害怕死亡,但是我从未遇到像你们这样的循道会的人。他们几乎没有一人畏惧死亡,他们临终时显得安宁和平静,听更由命至最后一秒钟。”查理斯女儿忆述他父亲在末了一段日除的情景:当身边的人问查里斯有什么需要时,他总是这样回答:什么也不需要,惟独需要基督。他坚持有基督同在就不一样(Not with Christ)。
查理斯的信件是第二项重要的资料来了解他及他的事奉,通常也是他离家时写给他家人的。而托马斯·杰克逊形容他的信件为“朴实的书信”,很可能是他在用字上较他哥哥约翰的作品少了许多波兰语。这些信件表现了查理斯在家庭中的一面,成为了解他私生活的重要来源,而他的信件与日记合并起来更能全面了解其工作。
可能是诗歌方面的成就太卓越,纵然查理斯投放了很大心血在宣讲的服侍上,可是后世却忘记了他作为传道牧者的身份。跟他的兄长约翰同样,由于他们都承传敬虔主义的传统,故此他并不是十分情愿地进行露天的布道模式。自1739年6月24日,他打破当时的框框,开始把街头、花园、任何的户外场地变成宣讲的会场,放弃了必然在教堂内教导的想法。尽管查理斯个性较为沉默,现场说教时却能面对群众放声宣讲,而他美妙的声线及诗人般的演讲方式亦令他的布道十分有效。他在一封信上感谢上帝以此方法来祝福他的服侍,他说“神使我抬起我的声音时像小号,使所有会众都能清楚听到我所说的;而我会在结论时以歌唱邀请罪人。”在1751年8月9日,查理斯的信件显示了他在教导工作上的限制,他感到教导并不是他主要的事奉,神知道他一切的困难,知道他的负担,并会亲自与他一同面对。这信件代表了查理斯事奉焦点的过渡,已由教导转为创作诗歌。
在查理‧卫斯理的一生中,他坚持在五十年内每日写10句诗歌歌词,而隔天他便能完成一首诗歌。 在1764年,他完成了一共5册与福音书及使徒行传有关的手写诗歌,里面约3,500首圣诗。他的诗歌及文本校对是多数放在Representative Verse of Charles Wesley的著作中。 他临终前五年,虽然他只写了300首诗词的文学作品,却有部分著作能够真正出版。
查理斯有另一种的方法去表达及开发人内心的意念,就是他创作的诗歌。他也被誉为循道会中最甜美的歌手,他的诗歌相较他其他方面的贡献亦是最持久。在教会历史上,查理斯被称为“诗中之圣”,与以撒华滋(Isaac Watts)、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同被视为伟大的诗人,三人的诗歌都推动了同时代的复兴运动,也为那时代的教会带来祝福。查理斯创作之诗歌对后世有重大的影响,其惊人之处不单在于诗歌的质素,更在于出品的数量。虽然查理斯写下了许多的诗歌,但有超过四百首是属于不同的基督教团体,有关这些诗歌的著作权仍不太清晰,其中包含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首先,就是有关诗歌作者的争议。有部分诗歌不知道原创人是查里斯还是约翰。纵然两兄分都有协议不在分开创作的诗歌上指明作者,但一些学者会为到联合创作的议题些争论不休。其次是,解决什么是“诗歌”,“诗歌”可被称为“已出版的诗歌”吗?或是被人唱颂过的都是“诗歌”?或是未被唱颂过的“圣经中选取的短诗”(Short Hymns on Select Passages of Scripture)(1762)也计算在内?两兄弟在“赞美诗”及“圣诗”之间没有提出正式的区分,两者之间的分别亦不在于写作的方式,而在于应用上。
查理斯持续又规律地写诗,诗歌总数估计有7300首,比以撒华滋和芬妮.克罗斯比的诗歌都较多被采用。在1762年至1766年,他写超过6,248首圣诗,平均一年写约1,250首。多数的著作都是在50岁内诞生,丰盛时期是在他30多岁。虽然如此,纵使50岁后不是太多生产,但他在1763年至1766年亦不断完成及修订他的圣诗集。在1774-1787年更发行了第七次的修订版圣诗集。 从他的日记中,也可发现他写诗歌的习惯,他视写诗为每日必须的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READER)他的人生经验丰富,属灵经历深厚,接触的范围比许多人广泛;所以他的诗歌题材也是多方面的,包括救赎和重生的诗歌、灵命追求的诗歌、有关教会生活的诗歌等。其中《耶稣,灵魂的爱人》流行之广,影响之大,超过了他所有的作品。 在他将近离开世上的前几天,他向他的太太以口述的传递方式来写作最后的一首诗,诗中的内容提到纵然面对软弱无能的身躯,但对他唯一的盼望就是上帝。
一如当时的习惯,查理斯没有提供影响其思想或诗歌的来源. Alexander Pope 是其中一位最影响查理斯作品的现代人. 查理斯有弹性的风格有机会受Matthew Prior 的影响,而Alexander Pope较为沉稳的风格则对查理斯有较少影响. 查理斯在信中表达对自己影响较深的诗人,如Cowley, Spenser, Milton, Prior, Young. Edward Young 在two parts的作品中力证永恒及不朽的重要性、死亡的无可避免。查理斯喜爱读Edward Young的诗集是一个疑问. 由Young的作品中, 查理斯认识到如何善用圣经、经典、俗语及重要的经历去建构18世纪的用语.
查理斯被视为古典的喜好者, 此领域的恩赐更超越约翰, 故此他参与更正及调整约翰有名的作品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拉丁文及古典用语较多出现于查理斯的诗歌, 然而John Milton (1604-1674)及其他在宗教诗歌的先峰者而言, 查理斯作品中古典建构的成分则较低. 某程度上,他是新古典主义者, 力图以较通俗的方式表达古典作品,成为18世纪文学转接期的领航人物。表达出追忆古典作品的情怀在查理斯的诗歌及写作中比比皆是,由Vergil’s Aeneid、Horace, Homer, Plato 等的作品皆自然融合在作品里.
James Johnson 曾形容希腊及罗马文化、犹太及基督教文化的溶合连接着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 某些人物如Shaftesbury, Bolingbroke, Gibbon 不接纳基督教信仰,认为心灵是由基督教信仰及古典知识所交织而成. 新古典主义的文化气氛则贬抑此等作家为教父传统及非正统, 不论他们是否有信仰.查理斯的作品较少直接引用早期教父的著作. 作品充满英国圣公会的文化, 尤其是使用其信仰信条、公祷书. 查理斯两次在写作中为“因信称义”的信条而辩护. 在讲道中查理斯较少引用英国圣公会的教义. The Homilies 则被包含在其灵修生活、学习及在循道宗的事工里.
公祷书是查理斯在圣公会中所善用的传统来源. 他善用公祷书于个人灵修及公开敬拜之中. 曾经有一段时间, 由1739至1740 中, 查理斯操练静默祷告。查理斯在晚期也会不定期地使用公祷书. 他认为可按情况决定是否视用公祷书.
查理斯的Short Hymns on select passages of scripture (1762年出版) 显示公祷书仍然是其个人反思及诗辞的来源. 他的生命及诗集表达出古典和基督教传统美妙的融合. 他对教父、圣公会风格的欣赏及应用被收录于卫斯理的作品集里, 形成其信心及诗歌.
J.E. Rattenbury 曾提出卫斯理的诗歌包含了圣经的应用. 查理斯在诗词、讲坛及日常生活中的用语皆受圣经的字词所影响. 诗歌里名副其实地镶嵌了很多来自圣经的典故, 作品合乎圣经不单在于准确地表达出圣经的教条和原则, 更是原汁原味地展示圣经. 查理斯最喜欢形容圣经为“神谕”, 一个强调圣经预表性的描述. 以圣经作为宗教及神学表达是查理斯的习惯, 所以查理斯称呼圣经为“信心的法则”(rule of faith). 正是基于强调圣经的启示性功能,神学性地表达神的话语与圣灵,查理斯的诗歌带有浓厚的、活泼的、充满生气的圣经话语方向。对查理斯而言,圣经是恩典、是借着圣灵与基督联合的管道. 马太福音9:20-21“来到耶稣背后”充份表达出其对圣经的深切欣赏. Unclean of life and heart unclean, How shall I in His sight appear!Conscious of my inveterate sinI blush and tremble to draw near; Yet through the garment of His WordI humbly seek to touch my Lord.
查理斯一如奥古斯丁及路德等的神学家,皆采用以基督为中心的解经方式,以致从文学层面分析,其诗歌与同时期的奥古丁诗人大为不同。奥古斯丁风格由默想大自然以沉思神的伟大,而查理斯的作品中突显十架上的圣洁、基督救赎世人,而非大自然; 他只聚焦于大自然的诗歌传统,使其以基督及重要的神学主题 (如救赎、赎罪、舍己)为建构基础。查理斯不只意译经文于诗歌里,更是在创作中加入自己的见解, 艺术性地处理经文, 按著圣经的主旨、以其神学理解去塑造歌词.
在查理斯留下的大量写作、书信及少量讲章以外,诗歌最适合于研读其神学思想,故其诗歌被形容为循道宗神学的最佳入门. 古典基督教神学由四方面定义救赎 一. 由职场及商业交易, 二. 法律的语言, 三. 洁净的概念, 四. 军事. 如何能更佳地表达圣经中的救赎呢? 诗歌可能是其中最好的神学表达, 基于其捕捉原来构造意念的过程, 正如查理斯的作品一样, 以经文的字词、短语及图像去建构在人心中歌唱的神学表达。查理斯的神学贡献是其把诗歌与神学想像绝妙地配合. 查理斯经常使用牺牲的字词去表达救赎, 例如“血”一词在其晚期诗歌中出现达800次, 此来自“基督的血”, “血”表达基督的死及其救赎 ,更展示出圣经的过去与现在的经验结合: “为我”而死的基督透过信心与renovation, 成了“在我里面的基督”(Christ in me). 查理斯神学的中心可在其写于1741年的日记, 指出永恒福音的真理是普世救赎及基督徒的成圣.
“全部”得救赎在其晚期的诗歌中被提及超过三百次, 同时也提及基督的死所带来普世性的果效. 基督舍生的死成就无尽的赎罪. 普世救赎的重要论点是阿民念主义中有关拣选及预定的教义. 他相信透过基督的死, 所有人都被拣选去得拯救, 故此那些不能来到神面前的人须要在自身中找回神恩典的暗记. 强调原罪的教义: 他形容原罪为“罪性”、“在怀里的罪”等, 认为“原罪”、个人的罪及实际的罪没有分别. 他认为前者会引申至后者的发生, 故此他认为“我为双重的罪而伤心”. 他颇重视“基督的血洗净我的罪”, 他的关注点在于内在、罪性的更新. 他对救赎的关注强调脱离过往罪恶的自由及现在克胜罪恶的能力, 是原罪与实际上所犯的罪之解放. “拯救”在查理斯的角度是“完全的”、“完成的”或“到达极致”的拯救, 当中表达胜过“罪恶权势”的自由. 救赎过程的果效是“取消”旧有的罪恶或“打破罪恶的枷锁”. 以上都表 达出其对神恩典的乐观态度- 一种以“完全的爱”为终极目标的恩典.
成圣是查理斯福音的中心, 是透过基督的信心, 获得公义的神学及逻辑 结果. 成圣是信心生命的果子. 成圣的字词在其作品中出现压倒性次数. 在晚期作品中, 圣洁及完全的字眼出现超过600次 (不包括暗示意思的句子)基督徒成圣是根据约翰一书及希伯来书的真理, 强调信徒被神的爱充满, 随后是人意圦的更新, 以致“人非圣洁不能见神”.与其兄弟不同, 查理斯对完全的概念维持在不合格的异象, 忠心生命的完结就是人的内在回归至天堂里神的形象, 即是基督的形像或意念形成在基督徒里. 正面来说, 其观念能以洁净及更新来表达, 然而完成的目标乃完全, 完全即圣洁、完全的爱或在内里找到基督的丰富. 这种理解容易被误解为: 信徒可以像天使般完美.
查理斯持续地表达坚实的基督论, 透过使用旧约及新约的互相对照, 扩张及解释基督的属性. 最为人认识的是其建构基督在“我里面”的体会. 查理斯使用传统的系统以表达基督的位格及工作, 例如使用先知、祭司、君王代表其三位一体. 在其创意的诗歌创作里, 共有超过五十个对基督的称呼, 其重点在于基督的救赎, 并习惯使用以赛亚书52: 12-53:13中受苦之歌去形容基督的救赎工作. 他相信基督的工作在复活中完成, 然而复活的目标不是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作天上的权管, 道成肉身的延续是基督成形在信徒生命里. 基督复活的顶点, 包括其在天上的掌权, 是在完全的爱中.
查理斯的同归于一论神学与早期教父有颇为相似的地方. 透过爱任钮及其跟随者, 救赎的主题在早期东方教会中变得更普遍. 在早期的作品里, 查理斯主张基督徒的完全 (回归至神的形象) 乃信徒唯一的需要, 而他以此作主题的讲道介绍成圣为基督徒信心的重要部分, 并以同归于一论形容基督徒的完全: “发现人的堕落尤为重要, 以神的形象取代撒旦的形象是阻碍自由及健康的! 最重要的事乃在灵魂里除掉恶者、再次得到重生、并以创造主的形象得以更新” 有关此效法基督主题的应用在其救赎神学及同归于一论组成重要连系. 效法基督是其同归于一论的重要概念, 并且建立门徒训练的路向. 基督仆人倒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指效法及模彷基督, 十架神学并没有停于救赎, 而是向着十架的路、受苦神学去推进. 基督的十架要求人们背起自己的十架去跟随祂, 而救赎, 在除掉罪的层面上, 虽然是完全或完成了, 仍然需要以信心的回应及忠心的属灵果子作为完全, 十架进入信徒的生命后, 要求门徒付上沉重的代价. 查理斯以“救赎”一词去描述基督完成及完成的工作. 透过其诗歌、戏剧、日记的形式表达出基督在人们作出回应之时巳被挂十架上. 他催促信徒要去符合神的期望. 其主张的“十架学校”(school of the cross)并非以模彷基督的谦卑为主, 而是聚焦于基督的受苦及背上十架方面, 再次勉励信徒去跟随基督受苦的生命, 达致更像基督品格为目标. While I thus my Pattern view, I shall bleed and suffer too, With the man of sorrow join’dOne became in heart and mind.
More and more like Jesus grow, Till the Finisher I know, Gain the final Victor’s wreath,Perfect love in perfect death.
查理斯强调背起十架是沉重的代价, 也是信徒生命的一部分. 在受苦中, 意志及动机被炼净, 使之迈向基督徒的完全. 此说法好像每天放下自己的过程, 换句话说, 十架是迎接冠冕的预备. 以上看法在其马可福音8:34 诗歌中融合:The man that will Thy Follower be, Thou bidd’st him still himself deny, Take up his daily cross with Thee, Thy shameful death rejoice to die, And choose a momentary pain, A crown of endless life to gain.
很多学者认为查理斯的受苦神学较为极端; 把受苦及净炼连结更是罕有的概念. 然而, 透过其独有对基督徒成圣的关注、其顽疾的影响及愁绪、圣经中的信息, 查理斯发展救赎的概念至生活层面, 此乃大部分新教领袖不敢尝试的. 若果受苦仆人的形象成为其对信徒主要的描述, 则没有失去仆人身份的认同. 基督的跟随者, 背起十架, 是被召去“满足神的受苦”. 查理斯应用了保罗的用语, 表达出基督在被社会排斥的人、受压迫的人、邻舍身上被反映出来, 而减轻这群人的痛苦则是十架的复和作用. 查理斯有关于“好撒玛利亚人”的诗歌及讲道正表达了十架与基督徒服务的有力连结.
查理·卫斯理一生出版了5500首圣诗,其中有许多广受欢迎:
其中有150首收录在卫理公会圣诗集Hymns and Psalms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