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柏(1511年-1587年),字乔仲、号古林,谥端恪,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南海县(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广州说古》一书则说何维柏为广州府三水县人;何维柏是明代著名学者及名臣。
广东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五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二名进士。选庶吉士,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巡按福建。
嘉靖二十四年(1545)五月,上疏弹劾严嵩贪污,帝怒下狱廷杖,削籍居家。家居二十余年。何回乡后,“乃聚徒讲学,辟天山书院于邑之小港(按:邑指番禺,海珠区地域在广州设市前,向属番禺县管辖),从游者甚众。”
隆庆元年(1567年)复官,升任大理寺少卿,后再升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因母丧丁忧。万历三年,再升任至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因得罪张居正,停俸三月。不久,改为南京礼部尚书。有弟何维椅、子何崇亨。
万历五年(1577年),与时宰相张居正不合,何再次被罢官,被罢官,返广州河南小港讲学,把书院改名天山草堂。时草堂附近小港涌上原有一小木桥,来往行人深感不便。后何带头斥资改建为石桥。而何辛勤讲学多年,从学者半数中举人,10余人中进士。乡人为纪念何维柏之功,在小港桥头建一座石牌坊,刻云桂发祥。
曾祖何荣;祖父何方;父何应初。前母陆氏;冯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