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塞西尔·诺斯(Douglass Cecil North,1920年11月5日-2015年11月23日),1993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诺斯的主要贡献在于创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
1969 弗里施、廷贝亨丨1970 萨缪尔森丨1971 库兹涅茨丨1972 希克斯、阿罗丨1973 列昂季耶夫丨1974 默达尔、哈耶克丨1975 坎托罗维奇、科普曼斯
1976 弗里德曼丨1977 奥林、米德丨1978 司马贺丨1979 舒尔茨、刘易斯丨1980 克莱恩丨1981 托宾丨1982 斯蒂格勒丨1983 德布鲁丨1984 斯通丨1985 莫迪利亚尼丨1986 布坎南丨1987 索洛丨1988 阿莱丨1989 哈维默丨1990 马可维兹、米勒、夏普丨1991 科斯丨1992 贝克丨1993 福格尔、诺斯丨1994 海萨尼、纳什、泽尔腾丨1995 卢卡斯丨1996 莫理斯、维克里丨1997 默顿、舒尔兹丨1998 森丨1999 蒙代尔丨2000 赫克曼、迈克尔法登
2001 阿克洛夫、斯彭斯、斯蒂格利茨丨2002 卡内曼、史密斯丨2003 恩格尔、格兰杰丨2004 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丨2005 奥曼、谢林丨2006 费尔普斯丨2007 赫维克兹、马斯金、梅尔森丨2008 克鲁格曼丨2009 奥斯特罗姆、威廉姆森丨2010 戴蒙德、莫滕森、皮萨里德斯丨2011 萨金特、西姆斯丨2012 罗思、沙普利丨2013 法马、汉森、席勒丨2014 梯若尔丨2015 迪顿丨2016 哈特、霍尔姆斯特伦丨2017 塞勒丨2018 诺德豪斯、罗默丨2019 班纳吉、迪弗洛、克雷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