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性丑闻风波是2021年与吴亦凡相关桃色丑闻。
5月28日,吴亦凡被曝在电影院包场与网络红人“小怡同学”约会,电影院里的监视器画面被曝后两人关系掀热议,并在在网上疯传,“吴亦凡工作室”大力谴责电影院侵害艺人隐私,并指出吴亦凡是与一群朋友陆续抵达电影院,但画面是为求关注且遭人剪辑过的。
6月2日晚上,微博账号“刘美丽同学”发文爆料,她指出自己发这篇文章是为了“让广大的网友粉丝,能认清吴亦凡先生的渣男行为”,文中附上自己与事件女主角,19岁的受害者好姐妹“都美竹”的聊天记录,揭露吴亦凡与都美竹早在2020年12月开始交往,但到了2021年4月吴亦凡却搞消失,不久后就发现吴亦凡正与“小怡同学”交往导致都美竹心情压抑了许久,甚至没心情上学。在网曝聊天记录中,吴亦凡还向都美竹发送了自己的半脸自拍。
6月3日,面对这些爆料,吴亦凡回应:“没有一片雪花是清白的,糊凡又让大家娱乐了一整天,希望你们所有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还顺便宣传了自己的新歌;而律师事务所也再度出面,表示有些用户P图截图抹黑吴亦凡。
2021年7月8日,都美竹在新浪微博再发长文表示自己受到网络暴力和死亡威胁,并在文中指出吴亦凡有一个专门加未成年女孩的微信账号(已经删除),以“MV选女主角”、“工作室签约新人”的借口把这些女生叫去玩酒桌游戏、灌酒,把女生邀去参加酒局,乘机灌醉诱奸性侵多名女性,再对她们说“我会对你负责”等甜言蜜语,其中还有2名未成年女生,包括自己在内共有8名受害人,。面对都美竹的指控,吴亦凡工作室随后出声明否认,并警告女方立即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又指律师已完成取证,将提出诉讼及报案,但都美竹随即回应表示自己不怕被起诉,双方在网络上各执一词。
7月9日,被律师声明点名的都美竹发微博:“我们就想要一句简单的道歉,为何这么难⋯”同时提到她准备报案提交所有证据。
7月16日,都美竹一共发了三篇微博长文,第一篇内容提到有越来越多同样经历的女生找到她,向她哭诉自己的经历,并指出“我们现在已经不想要赔偿了,所以想要赔偿别来找我们了,我们只想要公道。”还呼吁曾经被吴亦凡伤害过的女生可以发送邮箱告知。
第二篇文,都美竹透过萤幕录影的方式公开自己与疑似吴亦凡经纪公司的对话纪录,对方道歉后要求协商,并提出以金钱补偿,证明对方打算以赔钱的方式让她噤声。都美竹要求800万被拒,双方最后协商200万,而在节录的影片中可以看到,都美竹一度打算收下赔偿金,但当对方要求都美竹删除发文,并表示先前的爆料没有经过证实。都美竹则是要求吴亦凡方公开发文道歉,但对方直言不可能,并表示已经请了律师,“有把握告赢你,如果我们谈妥,解决问题呢,也是不想弄得太复杂,可以让团队终止法律动作。”
第三篇文,都美竹回应在讯息中向对方开价800万人民币,这是算上她一共8个受害者大家一起商量的结果,并非她一人独吞,最后双方协议经纪公司支付都美竹100万人民币的赔偿金,还有另外的100万人民币将给其他没有曝光的受害者。
7月17日,因对方不同意都美竹要求加至800万人民币的封口费,最后双方答应以200万人民币“成交”;惟吴亦凡方要求都美竹公开其他7位受害者的身份讯息,都美竹认为对方没有诚意解决,最终谈判破裂。而原先经纪公司已经先付的50万人民币她也将退回。此外都美竹也晒出对方汇钱到自己账户的转账纪录,除了“Wu Yi Fan”,账户名“Wu Stacey Yu”也被网友指出是吴亦凡的母亲。
7月18日,事件进一步发酵,都美竹接受网易娱乐采访指,她说吴亦凡的经纪人邀请她到吴亦凡家中,暗示他可以帮助她的演艺事业。在第一次发生关系前都美竹想离开,但吴亦凡经纪人威胁称如果对方玩得不尽兴,都美竹的演艺生涯将被全网封杀。都美竹被拉回酒桌灌酒,直至被灌到不省人事,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吴亦凡的床上。。
都美竹发出长文喊话吴亦凡,再次把信息量扩大。除了晒出自己退回50万人民币的证据,还正式向吴亦凡宣战。18日晚间,都美竹首先写道自己已经被吴亦凡方的人各种骚扰,接着透露吴亦凡的各种自恋,在床上时还不忘吹嘘“我的很大,你忍一下”还要寻求女方的认同问“我的大不大,前女友都说很大”,都美竹建议他改名吴签,因为实际感受就像想用手指挖鼻孔却拿了牙签。
除此之外,都美竹在微博发文称现在自己手上所有的锤都是自己的料,但随着受害女性联系她,她发现被吴亦凡玩弄的女性越来越小:“你的选拔要求都是00后和在高考中的未成年女孩…把女孩们叫去玩酒桌游戏、灌酒…随着从mj(迷奸)到lj(轮奸),随着单人到多人,我们已经愤怒了。”
都美竹还颇析自己的处境:“我清楚地知道,我的人生肯定已经毁了,虽然我只和吴一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大众早已经认为我是烂裤裆,我将来我的老公,我的婆婆只要吵架肯定动不动就要拿这个说事,没准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还会被叫做公交车的孩子。我的人生是毁了,但是我不能毁了她们的。因为,我,是个人。”
除了揪出吴亦凡私下行为外,都美竹还下了最后通牒,表示就目前掌握的资料能让吴亦凡坐牢10年,最后,都美竹要求吴亦凡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手写道歉信宣布退出娱乐圈,否则,她手上的证据足够让吴亦凡身败名裂,都美竹称:“否则,我即使不暴露那些女孩,我也能让你身败名裂。好了,赶紧准备吧。吴先生,这次,是决战。”
2021年7月19日,吴亦凡发布微博回应事件:
之前没有回应是因为不想干扰司法程序的推进,但没想到我的沉默却纵容了造谣者的变本加厉,我已忍无可忍!本人只在2020年12月5日的朋友聚会中见过都女士一次,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更没有她描述的各种“细节”,当天聚会人很多,都会作证!我很抱歉打扰到大家。我申明,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我对自己上述的所有话负法律责任!
吴亦凡工作室随后也发布声明,声明中表示吴亦凡方已经报警,警方也已经立案侦查,并称都美竹发布的多个长文和相关采访说的都是假话,同时,工作室回应称吴亦凡工作室从未注册过微信账号,称都美竹所发布的聊天记录均为造假“拒绝一切诽谤言论及散布有害网络信息的行为,请勿利用敏感的舆论风向恶意煽动公众情绪!我方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并完成报案工作,相信法律的公正,必会还原事实真相! ”并截图都美竹的微博发文截图,并在上面打出各种“假”,18分钟后又发表了律师声明。同日晚上,吴亦凡工作室发布针对近日舆情事件的十点澄清,包含只和都美竹在2020年12月见过一次面、她所发布的的聊天截图是假的,因为工作室未曾注册过微信号、而吴亦凡的母亲因为不堪承受才透过吴亦凡的账户与自己的账户一共向都美竹转了50万等。
7月20日,吴亦凡工作室列举7月10号到17号的时间线,回应与都美竹转账问题的争议。根据工作室发布的证据显示:1.都美竹发了八封邮件威胁吴亦凡给她转款。2.都美竹不是个人而是团伙策划本次事件。3.都美竹伪造了聊天及转账记录,并将钱转给了等三方。4.都美竹谎称已将款项退还工作室。
吴亦凡卷入渉嫌迷奸及轮奸案件,不但代言品牌割席带来金钱损失,还会有法律责任。央视率先发文,指吴亦凡事件已不是娱乐八卦,而是影响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需要相关部门全面调查,又指近年有艺人私德有亏,包括嫖娼、酒驾、打人、吸毒,社会影响恶劣,有必要进行针对性制度约束。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亦于7月20日发出《关于做好劣迹艺人风险控制的通知》,表示对吴亦凡事件高度关注。后文指出“连年来,极少数演员私德不修,德行不端,给行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对青工委委员提出了几点要求:正在与其合作的委员要及时止损,正洽谈合作要马上暂停接触;严格执行广电局要求,不为失德艺人有冒头的机会,对劣迹艺人零容忍;在聘用演员前要作好背景调查以及增强风险意识。
预计由吴亦凡与杨紫合作出演的古装电视剧《青簪行》也将受到影响,播出无期,片方和制作平台腾讯视频都会遭到巨额损失。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多个与吴亦凡有合作关系的品牌均宣布解约。
7月18日,品牌方“韩束”在其官方微博声明称已向吴亦凡方发出《解约告知函》,终止一切品牌合作关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听”客户端也已终止与吴亦凡的一切合作,其不再担任云听“声音推荐官”。
7月19日,品牌方“华帝”、“康师傅”、“Tempo得宝”、“王者荣耀”、“立白”、“腾讯视频”、“保时捷”、“乐堡啤酒”在各自的官方微博宣布与吴亦凡终止合作关系。国际品牌路易威登则发文表示暂停和吴亦凡的合作,表示高度重视此次针对吴亦凡先生的指控,并已暂停与吴亦凡先生之合作关系,直至司法调查结果公布。路易威登成为首个愿意相信吴亦凡的品牌,并没有直接与其解约,路易威登的微博也没有删除与吴亦凡有关的宣传微博。
7月20日,品牌方“BVLGARI、“欧莱雅”在各自的官方微博宣布与吴亦凡终止合作关系。同日,育碧游戏在其《舞力全开》国行游戏本体和舞力无限曲库中下架吴亦凡的《大碗宽面》及相关版本。
除了路易威登暂停合作外,与吴亦凡解约的品牌方高达11个之多,囊括平民用品到高奢,估计吴亦凡方需赔付至少上亿违约金。
微博网友受都美竹的“吴签”启发,为吴亦凡起了更多外号,如“签签君子”、“吴痛针灸”、“见亦思签”,并制造相关的表情包。
央视网于7月20日发表网评“艺人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巨大责任”,点名吴亦凡事件,强调“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的责任”、“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同时转述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微博发文指出“无论法律制裁,还是自律惩戒,都需要依据事实,不能仅凭网络“爆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宾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的罪名,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