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德阳(16世纪-17世纪),字日乾,号青屿,别号六龙,江西南康府建昌县(今永修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熊德阳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的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成进士,获授高明知县,三十七年调任德清,因父母逝世辞官。四十三年起用为上海知县,历任兵部主事和刑科给事中,弹劾管工与宦官侵吞金钱、选婚内使骚扰驿递等不法事情,请求下旨责问,并指出宫廷与官署本是一体,偏坦一方并不公平;陵监袒护宦官齐进忠盗窃御炉,他坚持送其到三法司审问。
其后熊德阳奉命到北镇祭告,往返辽东,禀告当地轩轾;广宁战败后,他上疏指责兵部尚书张鹤鸣,请求以明世宗杀丁汝夔、明神宗逮石星的故事,与王化贞同时查究。魏忠贤及给事中郭巩诋毁熊廷弼,又排挤熊德阳,倪思辉、杨涟、李应昇、周宗建抗疏拯救,叶向高、邹元标乞求赐还;不久杨涟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党中断续引用他斥责的奄七罪,于是附会者把他写入《东林点将录》。
崇祯初年,熊德阳起复,入京任刑科给事中。不久,任副主考,随主考黄道周典浙江乡试。
弘光帝即位后,起为原官,以太仆少卿候陞,隆武帝时,召官大理左少卿,福京失陷后不接受清朝召用,隐居在云门,八十岁时去世。
子熊士元,字伯高。崇祯十七年(1644年)选贡。
子熊士恺,字仲高。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二人都不出仕,时人称为“真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