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藻(1815年-1884年),字翰泉,安徽广德州(今安徽省广德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科进士,授实录馆誊录官。后署直隶保定府望都县。同治二年,担任直隶顺德府任县知县。同治八年,署直隶正定府知府。同治九年(1870年),任天津府知府。
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6月21日),“天津教案”爆发。张光藻受牵连,革职交刑部治罪、发黑龙江效力赎罪。两年后获释。光绪十年(1884年)卒。
戍边期间,张光藻作诗三百余首。后来辑成《北戍草》和《龙江纪事》上下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