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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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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派,俗称为释教,是源于中国南方地区,佛教受到民间信仰和道教等三教合流思想的影响,融合形成的民间信仰。
香花派是广府、潮汕、闽南、客家社群中,广为流行的一种民间信仰,甚至传播到四川等地。
香花派的所谓“法师”称为“香花僧”或“香花和尚”,寺众都是所谓的在家弟子,与丛林派的禅僧、弘法僧有所区别,既以丧葬的祭祀诵经为主,并不采行出家制度,也无须严守佛教戒律、清规,与常人一样,可以肉食、蓄发和结婚。
香花僧与火居道士共同承担民间红、白之事;以从事超荐、拔度和经忏等活动为主,仪式内容三教合一,且含有民间信仰的特点,比如说除了常见的娑婆三圣、华严三圣、西方三圣、东方三圣等佛与菩萨之外,他们也有奉祀包括但不限于太乙天尊、东岳大帝、酆都大帝、纯阳祖师、药王大圣、法主真君、临水夫人、王孙大使等道教神灵,除了能做《梁皇忏》、《八十八佛洪名宝忏》、《慈悲三昧水忏》、《三佛爷忏》、《七如来忏》、《千手观音大悲忏》等传统佛教法事,他们也能随着信众要求,改作牵亡、调五营、打城、太乙法事、药王忏、破地狱等类似道教的法事,所以他们往往被佛教人士视为附佛外道。
赫治清:“宗教信仰与活动,又和正统的禅宗寺院派有所不同,独创了不少法事仪规,增加了很多道具,佛事活动形式丰富多彩,热闹非凡,格外吸引人,吸收了道教和民间宗教及儒教的某些成分。香花僧可以吃荤,衣、帽、鞋,都和丛林派有别。晚清、民国以来,有些香花僧还结婚成家。”
房学嘉︰“‘香花’完成了一个亡者在形体消逝后进入后代追忆行列的进程,同时也成为人们开始正常生活的微妙表达,它已经不是纯粹的‘阴事’,而真正成了旧人仙逝之后一代新人与屋外的世界进行关系调整、人际交往的开始。”;“通过‘做香花’,彼此的心灵裂痕可以得到弥补,也可能因为一个生命的结束得到重新组合而趋于再次和谐。‘香花’极力强调并动用各种方式渲染的正是这种质朴而一般的心理需求。”
广府人也有类似的民间信仰,称此类法师为喃呒师傅、喃呒佬,比较接近道教的正一道。
在受过广东文化浸润的四川等中国西南地区也能见到类似职业,他们是俗人,娶妻、食酒肉与常人无异,甚至并不信仰佛教或道教,只是职业的超度法事主持人,做法事超度亡人时会披上僧袍、戴上五佛冠(但不一定搭袈裟),领一队人敲锣打鼓,在最后出殡下葬前还会杀鸡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