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按照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行政区划方式。
截至2003年,冰岛议会选举的选区范围跟地区范围相同,但通过宪法修正案后改成了现在的6个选区。这样的修改是为了平衡全国各选区选票的权重,因为之前人口稀少地区的选票权重会比首都区选票的权重更大。新的选区区划减轻了这种不平衡状态,但没有完全平衡。
2017年时的选区划分:
冰岛划分为8个地区,这种地区划分主要用于统计目的。地方法院的管辖范围也是依据这种划分的旧的版本。冰岛在医疗保健上划分为7个医疗保健地区,与这八个地区相符合,只是西北区和东北区合为一个医疗保健地区。
2020年时冰岛划分为69个市镇,每个市镇自主地管理诸如幼儿园、小学、垃圾处理、社保服务、公众住宅、公共交通、老年及残障人士服务等地方事务。市镇也管理土地使用区划。如果有足够财政的话也可以自愿承担额外的功能。市镇对本地事务的自主权得到冰岛宪法的保障。
历史上冰岛划分为23个县。现在冰岛划分成由24个由警长管辖的区域,这些警长在某些事务中代表中央政府。警长办公室管辖的区域跟历史上的县份划分大致相同。警长办公室的职责包括本地警察(雷克雅未克除外,在那里有一个警署专员办公室)、税务征收、破产宣布和民事婚姻登记等事务。